各级团组织深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年初以来,各级团组织按照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不断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创新农村青年专属信贷产品、出台完善贴息政策、推进信用示范户工作以及探索创业保险扶持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1-6月,全国共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97.59亿元,获贷农村青年19.76万人。
一是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各级团组织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属产品,在简化办理手续、创新担保方式、提供贴息扶持、提高贷款额度等方面提供优惠。团湖北省委联合省农信社推出“创业小康卡”金融产品,开通“青春福贷·创业小康卡”绿色通道,并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团山东省委与省农行深度合作,在每个县级农行开设“鲁青金益农”窗口,专人负责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逐步将“鲁青金益农”产品向乡镇推广。团吉林省委将全省贷款指标分解至县(区),把小额贷款工作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青创时贷”产品实现全省610个乡镇全覆盖。
二是出台完善贴息政策。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不断巩固和扩大贴息政策适用范围,积极为农村青年争取贷款贴息资金。团河南省委已争取省人社厅贴息资金10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贴息资金1000万元。团安徽省委在前2年已为4935名皖北地区青年贷款贴息的基础上,今年又争取到省发改委、财政厅皖北地区专项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小额贷款贴息。团四川省委通过社会化运作筹集贴息资金900万元,每年贴息300万元,撬动邮储银行每年发放小额贷款1亿元。截至6月中旬,重庆、陕西、广西等13个地区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已累计落实贴息资金4.02亿元;34个市(县)级团委已累计争取贴息资金1.46亿元。
三是深化信用示范户工作。各级团组织围绕扩大工作覆盖、加强信用档案建设、提高评定结果使用率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团辽宁省委召开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推进表彰会,提出在年底前所有县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覆盖,在乡镇实现星级示范户评定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团江西省委在全省统一实施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五个一”,即以乡镇党委名义下发一份工作文件、召开一次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召开一次村干部专项动员会、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宣传、摸底推报一批信用示范户。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团省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文件。1-6月,全国共计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5.51万户,发放贷款16.33亿元。
四是探索创业保险扶持。团重庆市委召开了青年创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项目推进会,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人保重庆分公司、农行重庆分公司、兴农担保四家金融单位达成合作协议。团广西区委联合区保监局、31家保险公司实施广西青年创业保险扶持计划,探索“青年+保险+团组织”创业扶持模式,开展甘蔗、香蕉、母猪、奶牛等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计划用1至3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培养一名以上保险创业带头人。
五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团河南省委组成工作督导小组赴基层督导小额贷款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2名团市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未能如实上报数据的团市委进行通报批评。团山西省委协调省农信社将“山西省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作为全年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市级农信社年终考核范围。团福建省委联合省银监局选派41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年轻干部到31个县(市、区)挂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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