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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期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编
2005年12月12日
 

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
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12月3日上午,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在北京市通州区立华希望小学举行了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出席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通州区部分团干部、法制副校长、青年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代表共500多人参加仪式。

  杨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党和国家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历次开展的五年普法规划中,始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影响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既是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他强调,青少年既是接受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也是推动全民法制教育的生力军。希望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的各项活动,要通过参加活动,深刻感悟法律精神,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争做知法、守法的实践者;同时,还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向父母、家庭成员、同学、同伴宣传法律知识,参与法制建设,争做普法、用法的倡导者。他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参与法制建设创造条件,为推动全民法制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启动仪式上,主办单位为立华希望小学捐建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多媒体教室”,并赠送了一批普法宣传音像资料,“为了明天”爱心大使、“法官妈妈”尚秀云和法制副校长代表张萍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并作法制教育专题发言。仪式后,通州区青年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进行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百余名进京务工青年子女参加了“争做学法好少年”法制教育主题队会,来自北京市的数百名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聆听了普法知识讲座,并观看了法制教育展览和普法宣传片。

  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从12月3日开始,至12月9日结束,期间将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年中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动员组织志愿者、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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