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专项简报之五
山东省多措并举落实各项任务 选派高校团干部率先到岗赴任
山东团省委高度重视选派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迅速行动,周密筹划,认真组织。截至2010年12月10日,山东省足额完成156名高校共青团干部的选拔任务,省内140名挂职干部已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报到上岗,赴青海16名挂职干部已确定挂职地点,在全国率先完成干部派驻工作。
一是提早谋划,广泛动员。山东团省委于2010年10月8日收到《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专职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第一时间与省教育厅高教处以及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团委进行沟通,提前着手酝酿出台山东省实施细则。11月中旬接到正式文件后,仅用了3个工作日就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文件并迅速发到各高校。在山东学校工作网站开设“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专题,建立挂职干部QQ群,完善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本人。
二是争取资源,合理选派。山东省明确要求各派出高校对选派干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省内跨市挂职的,每月不低于500元,每月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在学校所在市挂职的,每月不低于300元。到青海省的挂职干部,享受青海所在地区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选派干部进青后,每人发给一次性装备补贴3000元,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1700元,进青前由派出单位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援青干部的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承担。本着方便开展工作、高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山东团省委结合部分高校与地市已签订共建协议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岗位对接方案;根据济南、青岛两市的团区委副书记是副处级的实际情况,选拔了14名副处级干部挂职;在《选派干部登记表》中,增加“挂职意向”一栏,广泛征求选派干部的个人意愿。山东省各高校党委对选派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有的高校制定了严格的竞争程序,确保将最优秀的同志推荐到基层一线挂职;有的高校由于分配的名额不能满足其锻炼更多干部的需要,积极要求追加;有的高校进一步明确挂职干部的各项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因此,山东省的团干部选派工作进展十分顺利,2010年12月10日便已全部完成156名高校团干部的选拔任务。12月23日,团省委组织部发函至各市委组织部,协商挂职干部报到和履行组织程序事宜;团省委发通知至各市团委和各高校团委,明确要求挂职干部12月31日前报到。
三是做好培训,明确要求。2011年1月9日至12日,山东团省委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举办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培训班。山东团省委书记王磊、副书记张辉,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海波分别为大家上课,广大挂职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明确了职责要求和努力方向,增强了圆满完成挂职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山东团省委下一步将制定选派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由团省委、各团市委、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高校共同做好选派干部挂职期间的管理和考核;成立各市挂职工作队,队长由团市委负责同志兼任,加强挂职干部的指导、组织、交流,及时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动态;充实网站专题,编印工作简报,举办挂职干部学习交流现场会,编印挂职体会和风采录,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加强与选派干部的联络,促进选派干部之间的交流,及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