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专项简报之二
各地区各高校采取各种措施
努力落实高校团干部选派工作
团中央与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通知后,各省级团委和高校团委按照统一部署,迅速做出安排,采取了多种措施,努力完成高校团干部选派任务。
积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团福建省委及时向省委组织部专题汇报后,福建省委副书记于广州同志于12月16日亲自做了批示,明确提出要求。团贵州省委于12月9日召开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少农同志出席会议,对进一步做好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专门向党委领导做了工作汇报,党委领导明确表示给予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领导在团区委的专门汇报上批示:“此项工作很有意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积极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并对挂职人员的培训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团上海市委划拨了专项工作启动经费,支持挂职同志一次往返路费和当地交通费用,同时还积极争取了援滇、援藏工作主管部门的支持。天津团市委参照市里有关援疆和西部挂职锻炼干部政策精神,为挂职干部申请财政补贴专项经费,其中援疆干部30100元/人、援甘干部8900元/人。
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吉林团省委学校部及时下发高校团干部挂职调研表,对每位团干部的挂职意向采取双志愿的方式,做到县区与干部的双向选择,成为全国首个全额完成选派任务的省份。山东团省委学校部接到团中央正式文件后,仅用3个工作日就完成了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文件会签。工作期间,恰逢北京、广东召开学联换届大会,团北京市委、团广东省委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缺的困难,付出了大量努力,确保选派任务圆满完成。团河北省委负责同志多次和省内各高校分管领导联系沟通,寻求支持,最终超额完成选派任务。辽宁团省委专门向各市委组织部发了《关于协调做好从辽宁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函》,争取挂职对接及后续管理工作在地方党委组织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得以顺利开展。
严格标准确保人员质量。扬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在全校党务工作例会和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例会上,要求院级党组织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江苏省所有挂职团干部的选拔均通过面试、笔试、体检、公示的程序产生,并通过学校常委会最终确定。上海大学在宣讲、选拔和培训过程中均邀请了历年来学校选派至云南和西藏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现身说法,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安徽各高校结合干部队伍情况和工作实际,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审核合适人选,确保选派干部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党委高度重视,把选派工作作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专门的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宿州学院成立了由院组织部、团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考察小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并进行了公示,做到了选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