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贵州省项目办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支持,协调地方财政将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纳入到与当地事业单位在管理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对待,全国项目办现将贵州项目办出台有关统筹政策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贵州省统筹政策助力西部计划
贵州省项目办在工作中求创新,在管理中谋发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出台更优惠的政策。2009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西部计划的经费落实、实施规模、政策待遇、就业优惠等方面作了全面完善的规定。
《意见》中明确今年贵州省地方项目的实施规模从300人扩大到700人,并加大了志愿者生活补贴保障力度: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在管理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经测算全省平均为1352元,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贴729元,新招募的志愿者同时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所需经费按5∶3∶2比例由省、市、县财政专项安排。针对西部计划国家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由中央财政出资,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国家计划志愿者所需经费先由中央补助经费列支,不足1352部分也按照省、市、县财政5∶3∶2的比例承担,这一举措使贵州一跃成为全国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较高的地区之一。
针对2009年新增的西部计划养老保险有关费用,《意见》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贵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筹考虑,资金向县级倾斜,对在基层的西部计划国家计划、省级计划志愿者养老保险统一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贵州省新出台的这些政策充分保障了西部计划在该省的顺利实施,大大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积极性,同时,也使得西部计划在贵州的实施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