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平台完善机制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统筹政策 团内蒙古区委副书记 李中增 (2013年4月16日)
西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项目办着力构建“三大平台”,努力形成“三项机制”,不断优化地方政策环境,推动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从去年开始,我区在志愿者政策待遇统筹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下面,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一、构建组织保障平台,形成联动协调机制,夯实统筹基础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西部计划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建立了议事制度,逐步形成了“政府统筹、共青团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项目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听取西部计划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项目地盟市、旗县专题研究,专人负责,就管理、培养好志愿者拿出具体意见。自治区项目办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工作督查,将西部计划工作列入盟市、高校重点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体系之中,每年两次开展专项督导。通过建立西部计划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建立与志愿者的密切沟通渠道,体现组织存在。这些为统筹要求的落实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构建志愿者人才培养平台,形成跟踪培养机制,强化品牌塑造
我们积极推动将西部计划纳入人才工作范畴,不断提升其在基层的影响力。一是把好动员招募、培训派遣、日常管理、评估考核、激励表彰、就业服务等六道关,明确工作责任,调动基层项目办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塑造西部计划团队文化,突显志愿者的团队人才优势。通过成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志愿服务队、组建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志愿者团队领办攻关项目、开展志愿者团队活力赛等措施,着力打造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团队形象,提升西部计划在基层的美誉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和宣传志愿者感人事迹,引导社会关注。我们还特别注重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做到离岗不离队。目前,我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单位的直接留用率达23%,部分地区甚至高达42%,总体基层就业率达60%,成为基层用得上、留处往的宝贵人才,有许多志愿者已经走上了基层领导岗位,西部计划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为统筹要求的落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构建政策保障平台,形成统筹管理机制,努力推动政策落实
我区充分借助各级党委、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西部计划政策待遇统筹工作融入政府政策制定。2006年,我区将西部计划与选调生、三支一扶等其他五个同类项目一起列入自治区“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统筹范围。2007年,自治区出台政策,规定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了享受人社部4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各项政策外,还额外享有一系列地方优惠政策。比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凡参加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均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一些项目地也制定出台了更多优惠政策。比如,乌海市、通辽市等地,政府专门拿出大批街道社区工作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有的地区对自主创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出台和相关工作措施,为我区实现志愿者政策待遇统筹要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经自治区政府2012年第18次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决定,从2012年7月起,由自治区财政统筹解决,我区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500元,交通补贴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
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实,使西部计划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