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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雍政同志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2006年度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上的工作报告
 
(2006年12月9日)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报告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今年的工作进展与明年的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一、2006年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各位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团中央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经过研究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工作继往开来,展现出新的工作风貌,赢得了更多的社会影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局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参与“为了明天工程”实施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事务,是研究会地位作用的重要体现。“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是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20个部委共同开展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年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全面实施的一年,加强工读教育和推进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是今年的工作重点,研究会积极参与了这些工作。今年下半年联合中央综治委预防办、团中央权益部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分赴10省市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工读教育的调查和研讨,10月,又会同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座谈会,与会的70多位工读学校校长和有关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撰写并出版了《中国工读教育研究报告》一书,同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的意见》(送审稿),提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等部委审改,并由上述部委形成正式文件,推动我国的工读教育向前发展。8月,研究会会同中央综治委预防办、英国救助儿童会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召开“为了明天——未成年人保护与违法犯罪综合预防研讨会”,组织了几十名理事出席会议,与学术界、司法实务界100多位专家学者,就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12月,研究会与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部委相关司局开展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联合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矫正未成年罪犯的配套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推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是与青少年犯罪研究密切相关的一件大事。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团中央指派,研究会派专家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工作的全过程,并多次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研讨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情况调查,向全国人大报送相关资料和修改建议,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献计献策。目前,研究会正在组织专家编写《未成年人保护法问答》等书籍,积极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做好准备。

  2.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活动。推进学术研讨活动,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是研究会的基础与根本。一是做了搭建学术研究平台的工作。今年以来,编辑出版了6期《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发表了文章92篇、近100万字。年底对《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进行改版,还新申办了《为了明天》杂志,近期将正式出版。编辑了3期《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动态》、6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查与研究》,编辑并即将出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年鉴》2004年和2005年卷,共130多万字,同时做好“为了明天”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中国平安网信息报送工作,在提供研究资料和汇集研究成果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开展重点调研活动。下半年联合中央综治委预防办、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到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流浪未成年人问题调研。8月,赴昆明开展少年司法制度调研,并正在会同中央综治委预防办、团中央权益部、英国救助儿童会编写出版《少年司法制度论文集》。受团中央委托,10月至11月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开展了青少年犯罪调研,撰写了《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及其预防工作调研报告》。10月,研究会在河南、河北开展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矫治调研,11月起,受中央综治委预防办委托,实施了“为了明天——留守儿童问题调查项目”。12月,联合英国救助儿童会在北京丰台区开展流动人口未成年人子女调研。三是举办了研讨会和培训班。8月,联合澳门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南京大学在澳门举办“青少年犯罪现状及理论研讨会”,并编辑了研讨会论文集。4月,在北京举办了全国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并进行了社区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研讨。以上这些工作涉及了青少年犯罪研究的许多重要课题,对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学科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3.加强了学术交流与合作。交流与合作是研究会的重要职能和工作方式。研究会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进行了多种方式、多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3月,与新加坡触爱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友好交流,接待其访华团组,4月,配合团中央权益部组团出访香港澳门,考察港澳地区依托社区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与香港基督教青年会、澳门童军总会等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10月,派人参加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的“21世纪青少年犯罪社区预防与矫治制度研究国际研讨会”和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儿童保护工作会议及“《儿童公约》全球行动日新闻发布会”。11月,派人赴台湾参加“2006年国际儿童人权高峰会”,并到台湾地区儿童少年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犯罪研究机构访问交流。昨天,研究会还派专人参与接待美国律师协会会长一行,并与他们进行交流。研究会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会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制作“我和我的祖国”专题节目,报道研究会郭翔等专家的事迹,并推荐研究会专家担任中央电视台戒除网瘾节目的主讲嘉宾。近期,还联合凤凰卫视《凤凰大视野》栏目制作5集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工作专题节目。这些举措扩大了研究会的社会影响,促进了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

  4.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自身建设是研究会担负使命,发挥作用的基础。2006年,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的一年。一是组织建设上。团中央书记处高度重视,配齐配强了研究会工作班子。下半年,经团中央书记处研究提名并经研究会理事会通讯表决,调整了研究会会长和秘书长,配备两名副局级干部担任研究会副秘书长,充实了研究会工作力量。目前,正在酝酿增补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以进一步增强研究会的活力。研究会还注意加强与地方研究会的联系,10月至11月对省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到各省级研究会会员平均人数为300人左右,天津、上海、内蒙、山东、重庆、湖南、浙江、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市、自治区研究会都能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并时常举办各种形式的研究讨论,还有一些省份的研究会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不少省份的研究会编辑出版了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书籍、杂志。二是制度建设上。理顺和密切了与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团中央权益部的关系。制定了秘书处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了对内对外的各项制度。三是硬件配备上。优化了办公环境,配备了编辑排版系统、电脑、复印机等一批设备,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四是队伍建设上。招聘和发展秘书处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有战斗力有朝气的工作团队。

  同时我们感到,研究会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之处,突出的有:研究会工作还不够活跃,活动还不多;研究课题、学术活动和对内对外交流的参与面和知晓度还不够;与相关政法部门、学术单位、地方研究会的联系还不紧密,为会员提供的服务还不到位;自身长效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善等等,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工作经验和体会

  一年来,研究会在探索中前进,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值得总结和运用。

  1.以承接“为了明天工程”重点项目作为研究会工作的主要支撑。“为了明天工程”内容丰富而广泛,其中,做好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参与政策制定、开展宣传教育等都是研究会可以大有作为的方面,也是会员和理事可以大显身手的地方。经研究会争取,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研究会实施“为了明天工程”的重点项目,并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和政策支持。这有力地提升了研究会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扩大了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给研究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这是研究会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研究会发展的一个机遇。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验来看,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是一个社会团体或非政府组织工作的重要支柱。如香港,非政府组织60%到70%的经费来自政府委托项目。研究会要抓住政府向社会团体购买服务的契机,实施好“为了明天工程”重点项目,发挥“为了明天工程”对研究会理论和实践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研究会的工作水平。

  2.把“理论和实践两手抓”作为研究会工作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犯罪研究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是研究会的好传统,也是研究会进一步发展应当坚持的原则。任何学术研究的生命力,都要通过实践来检验。研究会不仅在组织发展上要凝聚和团结一些实务工作者,在学术活动中要注意开展调查研究,还要在工作布局中坚持实践和学术两个轮子运转,两条腿走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既是一个学术研究团体,也是一个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社会组织。在今后发展中,研究会不仅要用学术研究来分析解释青少年犯罪问题,还要提出相应对策并直接应用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践,从而充分发挥出研究会的社会功能和独特价值。

  3.把合作与交流作为研究会工作的重要方式。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体会到,研究会每一项工作离不开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几乎每一项工作都是与相关部门或机构合作完成的,几乎每一项工作成果都是合作的结晶,合作产生效益,携手带来共赢。青少年犯罪是全球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与每一个机关、单位和家庭息息相关的事情,需要超越国界联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合作交流可以吸取国内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益方法,借鉴其它部门或机构的工作经验,弥补研究会的资源不足,进一步提高研究会的工作能力和社会影响,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合力。

  三、明年的工作打算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研究会将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以“为了明天工程”重点项目为统揽,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和实践工作,把研究会建设成为有作为有影响的社会团体,为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1.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强有力的社会组织。研究会要进一步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重点项目。一是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两个重点群体的调研活动,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生活状态和思想动态,总结基层对他们教育和服务的经验,撰写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材料和有价值的建议。联合相关单位或机构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预防工作项目试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和预防工作,为全面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预防工作贡献新鲜经验。联系新闻媒体开展两个重点群体预防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营造关爱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推广社区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政策,开展社工培训,在部分省市建立社工试点,探索建立社工的人事管理、服务规范、考核评价等一系列的规则和标准。继续开展社区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的运作,及时掌握和分析闲散青少年的动态,为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贡献。三是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受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等部委委托,承办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进一步重视和改善工读教育。受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部委委托,开展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治的工作调研,提出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治的法律和政策建议,筹备召开全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论坛和会议,分步骤推进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四是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干部培训。受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委托,举办预防干部研讨班、轮训班,提高预防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跟踪信息系统,在全国各地设立跟踪信息系统监测点,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数据和个案,撰写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最新情况报告,探索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监测机制,为党政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六是开展“为了明天工程”宣传。联系新闻单位建立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工作专栏、专题节目,制作一些专家、干警、家长、社工和青少年的访谈节目,推出一批青少年犯罪研究专家和优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七是做大做强“为了明天工程基金”。多方筹措资金,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加大理论研究力度,把研究会建设成为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的高水平学术社团。要进一步确立研究会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的领先地位和权威作用。一是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抓住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这一重要契机,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出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研究书籍,举办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班,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二是继续举办好“为了明天论坛”。根据工作重点确定主题,创新交流方式,扩大论坛影响。三是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课题的研究。特别是开展重点群体研究,撰写出版《流浪未成年人问题及其对策》、《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问题研究》、《少年司法制度重点问题研究》等书籍。四是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平台建设。编好《为了明天》杂志,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刊物。争取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综治办支持,力争创办一本公开发行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杂志,为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广阔的交流空间。对“为了明天”网站进行改版,丰富内容,提高点击率,加强与中国平安网的配合,设立研究会会员交流专区,使之成为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水平专业性网站。编好《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增加内容,提高稿件质量和装帧质量。办好《研究会工作动态》,及时反映研究会最新信息和各地研究会建设情况。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查与研究》的采编力度,使其成为青少年犯罪理论界和实务界内部交流研讨的重要渠道。不定期编印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内参,及时将重要情况上报中央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五是扩大对外交流。明年计划组团到港澳地区进行青少年犯罪研究访问和交流,与英国有关机构建立互访关系,委派部分理事到欧美国家参加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相关机构和专家来内地访问和交流,与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举办相关培训,进一步拓展研究会的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把研究会建设成为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者和预防实际工作者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职业团体。研究会要成为业界人士发展的基地、精神的家园。一是要发现和吸收人才,扩大会员数量。发展会员将在注意广泛性的同时,侧重于工读学校校长、少年法庭法官、未成年人管教所干警、学校政法法律教师、执业律师、法制栏目的新闻工作者、青少年事务社工以及关心支持预防工作的社会热心人士等等。在理事、常务理事乃至副会长的层面上,要立足大预防,吸收青少年犯罪研究和实践界一流的专家和优秀工作者,以及社科、政法、律师、新闻、文艺、教育、企业界等各方面的知名人士。二是要使用和推荐人才,扩大会员参与度。要为会员和理事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提供更多的工作信息,提供更多的事业发展空间。研究会将吸收会员和理事参加政府委托项目,如承担课题研究、参与政策制定、参编书籍刊物等等,还可以推荐担任新闻媒体专题栏目嘉宾,推荐参加国内外重要会议,推荐到重要机构和工作项目担任顾问等,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增强研究会凝聚力。加强研究会的形象设计和宣传,强化办事机构建设,提高秘书处服务水平,经常开展理事会活动日和其他联谊活动,扩大理事之间交流,增进理事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四是要促进与地方研究会的交流与合作。健全完善团体会员制度,采取联合开展活动、联合进行课题研究、开展信息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地方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沟通和交流,互通有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即将过去的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新的一年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时代主题,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干出新成绩,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局中发挥研究会的独特作用,不断开创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应对和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7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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