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点
2011年工作要点已经印发给各位领导,在此就不再详细汇报。办公室建议,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以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为抓手,推动青少年社会管理的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按照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部署,推动各试点城市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在实践中探索建立青少年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学校、社区、教育管理、劳动培训等部门紧密衔接的闲散青少年信息共享和接续教育管理机制;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动态反映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的信息监测和管理机制;建立以专门学校、专兼职青少年服务社工等专门机构、专业工作力量和志愿者、“五老”等社会力量结合为主,吸收借鉴公、检、法、司等部门专业工作经验开展帮教和矫正的工作机制;建立基层党政、社会组织等正面力量定期接触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帮扶机制;建立支持基层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各类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层单位开展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和就业保障机制;建立促使流浪青少年、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重新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组织的救助管理机制等。要通过试点工作,形成各部委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2.加强预防工作载体建设,推动预防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继续深化“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协调、项目运作和量化考核的原则,积极探索对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生活帮扶和思想引导的新途径。二是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认真做好各级人大、政协大会发言和建议、提案工作,集中反映青少年的普遍诉求,通过共青团“倾听日”、“恳谈日”等载体,促进与青年联系的日常化、经常化。三是加强安全自护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推广使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材,提高青少年保护自身安全和抵御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充分发挥各地预防办和未保办的职能作用,推动各部门加强情况沟通和协作配合,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明确牵头单位,形成部门合力,协调配合解决问题。五是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契机,强化青少年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制度化保障和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3.反映青少年普遍诉求,推动形成预防犯罪领域的相关制度性安排。一是通过联合开展专项督察,促进《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在基层的建设完善,推动各级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的建设。二是落实各地、各部委在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领域的相关制度性安排,推动完成《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若干规定》的论证修改和出台。三是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工作和各地“两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四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青少年群体的行为和心理特点,注重发挥感情、信任、友谊因素在真理传播中的作用,通过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分年龄段、分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律素养。
4.深入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问题的研究,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着眼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背后的成因及数量关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预防犯罪的对策研究,针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理论体系、青少年犯罪预防指标体系、青少年服务社会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等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的专题调研。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预防犯罪领域基本理论的梳理和对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用大量的数据和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来指导工作,形成实务工作者可以充分选择和运用的工具。
各位领导、同志们,预防办将按照建国副委员长讲话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好“参谋、协调、服务”的职能,切实推进预防犯罪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与各成员单位一道尽最大努力,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
(2011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