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和王兆国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六届四中全会部署,总结回顾2010年的工作,研究安排2011年全团权益工作。下面,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0年全团权益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0年,在团中央书记处的正确领导和权益战线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共青团权益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过去的一年是权益工作持续推进、面上铺开、不断深化的关键一年。
一是全面深化和拓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共青团代表和反映广大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制度安排。全团上下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主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按照规范化流程扎实开展活动,目前已将活动拓展到各省、全部地市和全国约70%的县级团委,并逐步向经常化方向发展,活动的制度化成果积累逐渐丰富,社会反响良好,在团内外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形成数据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中央领导同志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启动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强化了公检法司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衔接配合。围绕预防工作重点课题开展了多项专题调研。各项工作部署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此外,各地还大力推进未保法配套法规修订、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台、做好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等工作。
总的来看,过去的一年,权益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手段更加有效,重点品牌项目的推进扎实有力,履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职能的能力不断提高,权益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各级团干部特别是权益战线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在这里,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向各级团组织权益战线广大团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通过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需要继续重视和坚持。
一是要坚持权益工作基本思路不动摇、不松劲。团十六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共青团工作五年纲要》明确了权益工作“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基本思路(即: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引导青少年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两年多的实践证明,“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基本思路符合权益工作实际。在这一基本思路的指导下,我们优化了权益工作布局、探索了重点工作载体、积累了发展后劲。我们要坚持这一基本思路不放松、不动摇,从而正确认识权益工作在全团工作布局中的定位,正确认识权益工作的格局,准确领会团中央书记处对权益工作重点项目的部署,使权益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发展。
二是要坚持普遍性的原则。“两个全体青年”是共青团重要的政治目标,也是开展权益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两个全体青年”,真正代表和维护好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普遍性原则。一是用普遍性的问题牵动工作。近几年的“面对面”活动关注了青年就业创业、互联网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注了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抓住了临界预防这个重点,这些工作实践都贯穿着普遍性的要求。要通过抓普遍性的问题牵动权益工作全局,使各项工作设计和措施更有利于共青团发挥组织功能,切实代表和反映广大青少年的诉求。二是用普遍性的方法推动工作。这里主要是强调法律、政策的路径和各种制度性安排。比如通过人大、政协的渠道反映青少年诉求,比如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体系和两法地方性配套法规。这些工作可能在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进展,但一旦有所突破,就能产生重大的成效。三是用普遍性的标准衡量工作。要把普遍性的实现程度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要看我们的工作是否有更多的普通青年参与,是否使更多的普通青年受益,是否促进实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政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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