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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3]13号
 
关于确定首批“全国青年星火西进
示范县”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深入推进青年星火西进计划,经商科技部、民进中央同意,决定将四川省绵竹市等13个国家级星火西进示范县(市、区)和重庆市綦江县等3个县(市)确定为首批“全国青年星火西进示范县”。

  加强青年星火西进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县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全面推进青年星火西进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各示范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因地制宜,抓实抓好。一是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采取组织西部地区农村青年到东部地区以劳助学、请专家学者现场培训、科技星火带头人带动培训,职业技术院校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为西部努力培养一大批青年星火带头人,推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二是创建青年星火示范基地。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多方协作,集聚资源,积极创建各级青年星火西进示范基地,并以基地为依托,培养人才,推广技术,发展产业。三是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充分发挥青年星火带头人等各类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领办星火计划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重点项目,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星火企业家和农业技术开发能手。四是积极促进东西互动。利用东西部地区协作和对口支援这一有效方式,广泛推动双方企业、学校、科技、经贸等多方面的合作,拓展青年星火西进计划实施的领域和深度。通过以上举措,逐步实现培养一批青年星火带头人、培育一批青年星火示范户、创建一批青年星火示范基地、推广一批科技示范项目、发展一批青年星火企业、形成一套农村青年科技培训机制的示范县建设目标。各示范县在推进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当地党政领导挂帅、有关方面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相关工作。要精心制定规划,根据青年星火西进计划的总体要求和本县(市、区)实际,编制科学可行的工作规划,经团省委审定后,于7月底报全国青年星火西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团中央青农部)。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及时上报先进经验和典型材料。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全国青年星火西进计划2003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把示范县建设摆上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进。东部地区要按照《东西部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协议书》的要求,把示范县作为协作与支援的重点,选择几个经济科技实力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与示范县结对,以实现“双赢”为目标,运用社会化、市场化的手段,积极组织项目、技术、培训活动等到西部实施。西部地区要积极争取,有效协调,加大对示范县的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加强与科技部门和民进组织的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协力推动青年星火西进计划的深入实施。

  全国青年星火西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服务团,以示范县为重点开展项目协作、科技培训和信息交流等服务,优化西部地区科技投资、科技创业环境,并将根据各地示范县建设进展情况,以奖励的方式,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附件:首批“全国青年星火西进示范县”名单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首批“全国青年星火西进示范县”名单


  1、 四川省绵竹市
  2、 云南省嵩明县
  3、 陕西省户县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5、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
  6、 甘肃省七里河区
  7、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8、 湖南省凤凰县
  9、 青海省格尔木市
  10、湖北省鹤峰县
  11、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
  12、吉林省延吉市
  13、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4、陕西省凤翔县
  15、四川省彭州市
  16、重庆市綦江县

  注:①1-4为第一批国家星火西进示范县、市(国家科委国科发农字〔1997〕462号文);
  ②5-13为“十五”第一批国家级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市(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国科星办字〔2002〕9号文)。

 

 

(2003年7月3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农村青年中心章程(试行范本)》的通知   2003/11/20
关于以“兴起新高潮、创造新业绩”为主题开展第六届“乡村青年文化节”的通知   2003/11/28
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乡村青年歌手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2003/12/30
关于开展“全国青年中心建设先进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   2004/02/27
关于表彰2003年度“乡村青年文化活动先进县(市、区)”、“优秀乡村青年文化活动项目”和“乡村青年文化名人”的通知   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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