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对青年工作的要求,推动“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的实施,展示进城务工青年的才艺和劳动技能,激励进城务工青年创造特色鲜明的先进文化,活跃进城务工青年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他们就业发展,团中央决定开展全国进城务工青年首届“都市异乡人才艺展示大赛”。
一、时间
2003年6月至8月20日。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湖南广播影视集团。
三、参赛选手要求
年龄在18至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农村(含小城镇)到城市或发达地区务工经商的进城务工青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努力,积极上进,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刻苦钻研,勤奋创业,开拓进取,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在所从事的行业中是技术能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具备一定的展示个人才能、艺术修养的技艺(如综合知识、书法、绘画、朗诵、表演、乐器演奏、歌唱、舞蹈等);
4.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在本地区、本行业的进城务工青年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参赛选手产生办法
参赛选手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在初选后,于2003年8月10日前推荐3名进城务工青年参加全国进城务工青年“都市异乡人才艺展示大赛”,进城务工青年较多的省份可推荐5名参赛选手。进城务工青年也可以向组委会自荐。
五、活动机构
由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以及有关新闻媒体负责人、社会有关人士组成全国进城务工青年“都市异乡人才艺展示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法制工作处,比赛组承办单位设在湖南卫视《真心风采》栏目组,制作组设在CCTV-7《走进都市》栏目组。
六、比赛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参赛选手后,由组委会根据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所有入围选手将被邀请参加复赛。入围选手的往返路费(公路和铁路交通)和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2.大赛组委会将以电视特别节目的形式,把入围选手向社会进行全面的展示和介绍,同时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投票,选手得票数将计入总决赛成绩。根据评委意见、网上投票的结果,选出15名选手进入总决赛。
3.2003年10月上旬举行决赛和颁奖晚会。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评选出四个单项奖,即最佳技能奖、最佳才艺奖、最佳贡献奖和最佳综合素质奖。
七、工作要求
广大进城务工青年用勤劳的双手,在不同的岗位上展示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默默地做着贡献。要通过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才艺展示活动展示进城务工青年在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唤起全社会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的关心、爱护和帮助。
各地要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本着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选拔参赛选手;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组织当地的才艺大赛来选拔选手。请于2003年8月10日之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推荐表、生活和工作照片(各一张)、个人简介(2000字左右,一式10份)寄组委会比赛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才艺展示大赛”字样。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法制工作处,电话、传真:(010)85212136,邮编:100051。
组委会制作组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0号CCTV-7《走进都市》栏目,电话:(010)62141805,62141820,传真:(010)62158499,邮编:100081。 组委会比赛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22号神禹大酒店全国进城务工青年“都市异乡人才艺展示大赛”比赛组,电话:(0731)5513888转3268、7003,传真:(0731)5517888,邮编:410007。
附件:全国进城务工青年“都市异乡人才艺展示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2003年6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