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检阅共青团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发挥好新闻奖项评选的导向作用,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凝聚新闻界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共青团事业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2007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并从评选出的作品中择优推荐参评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新闻单位。
二、参评作品要求
1.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首次刊播的,报道青年题材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网络类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网络作品的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
2.导向正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角度新颖,内容客观,重点突出,形式生动,制作精良,刊播后社会反响好。
3.作品字数和时间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不超过30分钟;网络作品的新闻评论是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不超过2000字。
三、推荐报送工作要求
1.各省级团委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为本次评选的推荐单位,各省级团委可推荐报送6篇(件),中央新闻单位可推荐5篇(件),其中,每个推荐单位(电台、电视台除外)至少选送消息、图片作品各1篇(件)。请各推荐单位汇总作品后认真填写本地区、本单位评选推荐作品总表(见附件2)。
2.对各类参评作品的要求
(1)文字类作品。报送原件一份,同时报送复印件和评选意见表一式20套,每套参评材料由一份评选意见表和一份作品装订组成;
(2)图片类作品。单幅作品或组作品中的每一张均要按原样报(刊)发表照放大至8英寸,每幅(组)作品须报送3套,每套参评材料由一份评选意见表和一份作品装订组成,同时须报送刊登该作品的原样报(刊)一份和未经任何图片处理记载原始拍摄数据的软盘一张;
(3)广播作品。录在CD盘上,每件作品须报送一张光盘,同时附作品文字稿、评选意见表一式20套,每套参评文字材料由一份评选意见表和一份作品文字稿装订组成;
(4)电视作品。录制成DVD光盘,每件作品须报送一张光盘,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同时附作品文字稿、评选意见表一式20套,每套参评文字材料由一份评选意见表和一份作品文字稿装订组成。评选意见表附后(见附件1)。
3.广播、电视作品中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只报一套完整的文字作品,并附1000字以内的报道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4.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
5.少数民族文字作品以作品原文字数和内容为准,除报送原报刊、原音像带以外,须译成完整准确的汉文稿,然后按照上述要求报送。
6.经评审委员会评定推荐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的作品,需另行报送公示材料的电子文本。具体事宜待本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结束后通知。
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要规范初评程序,把好质量关,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要拓展报送渠道,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重视反映广大青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闻作品。
四、奖励办法
1.评选共青团好新闻作品100篇,颁发证书和奖金。
2.在评出的100篇作品中择优推荐部分作品参评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
3.根据各地推报作品的情况,评出10个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由于中国新闻奖评选时间提前,各参评单位请于2007年4月7日前,将初评推荐的作品以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团中央宣传部新闻报刊处。各省(区、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省(区、市)团委负责落实,各系统和中央新闻单位直接报送作品。
寄送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宣传部新闻报刊处 邮政编码:100051 收 件 人:曾佼佼 电 话:010-85212292 传 真:010-85212362
2.评选办公室于2007年4月组织评选。
附件:1.2007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意见表(下载) 2.2007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总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8年3月7日
(2008年3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