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增强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切实参与到生态文明及两型社会建设中来,实现美丽中国梦,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3年5月至12月组织实施第七届“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资助行动”环保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面向18—45岁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或青年团队。
二、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分为项目资助、出访学习资助两种。
(一)项目资助
按照环境教育、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低碳社会等领域资助优秀环保项目提案或创意,每届资助环保项目1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为10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期为一年。
(二)出访学习资助
资助以下人员赴国外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环保考察学习:
1.在环保领域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团队代表10名。
2.在“我的中国梦·生活环保创意征集”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代表5名。
三、资助条件
资助条件按照项目资助、出访学习资助两个序列分别制定。
(一)项目资助条件
1.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理念,切实反映广大青年参与生态文明和低碳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
2.受到所在地区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党政机关的支持,属当地生态保护的优先领域或重点课题,可操作性强,覆盖面广。
3.拥有稳定的实施团队,且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和相关活动能力和经验。
4.提案项目主题鲜明,实施区域明晰,步骤有序稳妥,监管措施到位,项目成果有望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并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
5.企事业单位的职务行为和产品推介原则上不属于本活动的资助范畴。
(二)出访学习资助条件
1.从事环保实践持续时间长,体现了坚持不懈、勤奋执着的精神。
2.从事的环保实践在当地具有较高的评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3.从事的环保实践产生了较强的示范和拉动效应,推动当地生态文明水准和低碳社会意识的提升,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
4.“我的中国梦·生活环保创意征集”活动旨在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以当下青年普遍流行的网络生活方式为切入点,充分运用包括微博、手机APP在内的新媒体、自媒体,面向全社会常年征集“我的中国梦”优秀环保创意,通过青年人的生态梦想、环保创意引导广大青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绘美丽中国梦。
四、申报与审定程序
1.申报。采取归口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归口推荐工作原则上由各省级团委结合各地、各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上报;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可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咨询,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相关材料,直接上报。
2.初审。组织专家组,采用实地考察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申报项目、团队、个人进行筛选,提出入围的资助项目、先进团队、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
3.公示投票。将入围的资助项目、先进团队、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届时将在国内主流网站上开辟公示投票专栏),公示15-20天。
4.审定。采取专家投票与网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定资助项目、先进团队、先进个人的名单,经组委会确认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有关要求
1. 请省级团委将文件转发到所辖市(州、地)级团委及各高校、企事业团委。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进行初选。
2.申报资助项目方案设计要量力而行,注重细节,并借鉴成功范例,从国内外基层环保实践中探寻有益启示。
3.申报者要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以光盘的形式附上该表格电子版,于2013年9月30日前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4.申报者均须提供能证明或展示自身业绩与今后工作目标及其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电子版照片5张,并配文字说明,与申请表电子版一同刻制光盘提交。
5.初选入围的申报者须提交3-5分钟有关事迹的DVD资料、若干相片及当地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团委或环保局)的证明材料。
6.申报者须同意所报资料由承办单位保存并有权用于活动的宣传,所报材料将不予退回。
本活动由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陆铁钧 曹阳 杨莹 电话:010-65277947 65277827 85212297 传真:010-64612610 电子邮箱:cytep@163.com 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南院320室 邮编:100051
附件:1.“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资助行动”项目资助申请表 2.“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资助行动”出访学习资助申请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
(2013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