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省(直辖市)委:
为进一步做好从民族地区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团中央定于9月下旬举办2013年“培养计划”挂职团干部总结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23日至28日。
二、活动地点
北京市,中央团校。
三、参加人员
参加2013年“培养计划”挂职锻炼的全体团干部,共计51人。
四、主要内容
1. 学习培训。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团的十七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等内容开设专题讲座。
2. 专题研讨。围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青年转变作风”、“民族地区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方式创新”、“民族地区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实际困难和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组讨论。
3. 参观交流。参观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中华民族园、天安门故宫等文化场所,参观牛街街道等民族团结先进单位,与街道团工委开展工作交流。
4. 总结座谈。召开2013年“培养计划”工作总结座谈会。
五、具体要求
1. 请于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以特快专递寄出:(1)《2013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见附件,可由中国共青团网《通知》栏目查阅下载),一式三份,加盖印章。(2)本省(直辖市)接收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印章。团中央统战部联系人:王鹏、王坤,电话:010-85212678、15810686899、15201668992。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2. 请通知挂职团干部报送以下材料:(1)9月13日前,将个人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发送至tzystmzc@126.com。(2)9月20日前,将挂职期间撰写的调研报告(word电子版)发送至tzystmzc@126.com,文档名称统一使用“派出省(自治区)——姓名”的格式。
3. 请通知挂职团干部于9月23日8:00-18:00自行前往中央团校万年青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报到时携带小2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2张(底色不限)。中央团校联系人:陈鹏飞,电话:010-88567290,15801020083。
4. 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培训、参观费用由团中央承担,赴京单程交通费由团中央承担,仅限火车硬座、硬卧及动车、高铁二等座,在海南挂职的团干部可乘坐飞机。离京返程交通费自理,回所在单位报销。提前报到和延期返程不安排食宿。
5. 总结培训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挂职团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请示接收省(直辖市)团委和派出省(自治区)团委,并报团中央统战部批准。
附件:
2013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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