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今年3月,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团地市以上领导机关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是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也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成果。我们在督查中发现,部分地方对基层联系点工作重视不够、完成情况不理想。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时间安排。按照《意见》要求,全团局、处级干部每人联系2个县(区),每年深入每个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5天(不含在途时间)。各级团干部要将基层联系点工作作为重要的常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严禁突击赶工应付检查,严禁拼凑天数时间缩水。各级团干部务必要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基层联系点工作任务。
2. 工作内容。各级团组织要从联系青年、锻炼干部、推动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团干部认真完成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优化环境、交青年友等规定性工作任务。此外可以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增加自选性工作内容和工作项目,推动基层联系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典型,要及时反馈上报。
3. 有关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从保持同团员青年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下大决心、出大力气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工作考核项目,请各省级团委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也将对各地基层联系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组织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省级团委从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2月底,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行业)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计划安排、完成进度报团中央组织部,并于2015年3月底前报送2014年度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总结。
联 系人:赵凌云 电 话:010-85212712 电子信箱:tzygbec@126.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11月15日
(2014年11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