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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中青办联发[2011]12号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地青少年中
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青少年中,根据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要求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从12月底开始在各地青少年中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困难青少年群体多办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青少年。要广泛整合资源,通过集中走访慰问的方式给困难青少年群体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要特别关心受灾地区青少年的实际困难,组织青联委员、青年志愿者深入灾区开展慰问演出、科技培训、医疗义诊、文化娱乐等活动,为他们过好春节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要组织团员青年慰问在各个时期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英模;深入开展“手拉手送温暖”等活动,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送去温暖。对春节期间仍然坚守岗位的团员、团干部,要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

  2.调动社会资源,千方百计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帮助。以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依托,积极与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城乡待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和技能培训、职业辅导、小额贷款等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多方面收集、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为青年与用工单位、用工企业牵线搭桥,努力帮助青年就业创业。

  3.以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重点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留守少年儿童,通过亲情书信、亲情短信、亲情电话和亲情视频等方式,为他们与父母沟通交流提供条件。要以“我们一起过年”为主题,以非公企业团组织、驻外团组织为依托,积极开展唱家乡戏、吃年夜饭等慰问青年农民工活动,利用各种资源为青年农民工在文化娱乐、学习成才、情感婚恋等方面提供帮助。城市共青团组织要参照团中央机关每周六举办“共青团周末剧场”的做法,开放团属青少年宫等团的阵地和场所,支持驻外团工委在节日期间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团委可组织本地文艺团体通过驻外团组织慰问进城务工青年,使他们进一步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心。要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群体,开展各类慰问及送温暖活动。

  4.关心寒假留校大学生,切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群体送去温暖。要了解和掌握寒假留校大学生特别是其中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的情况,动员各方力量为他们捐赠慰问金、慰问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依托各类见习基地、勤工助学中心,为留校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困难、积累就业经验。组织团干部、青联委员、青年志愿者在除夕夜与留校大学生一起欢度节日。

  5.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主渠道作用,把送温暖的资源向基层倾斜。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在送温暖活动中,要注重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主渠道作用,把筹集到的资金、物资通过团的基层组织去发放,支持非公企业团组织、驻外团组织及其他团的基层组织把送温暖活动作为增强自身工作活力的重要载体和联系影响青年的有效途径,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通过团的基层组织送到青少年之中。

  各省级团委、青联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情况及后续安排请于2012年1月18日前书面报团中央办公厅。

  联 系 人:杨向荣
  联系电话:010—85212413 67013305(传真)
  电子邮箱:diaoyanchu@sina.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2011年12月30日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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