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国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根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青办联发〔2010〕2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于2012年“五四”期间举办第1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2年5月1日—1998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推荐人选由省级团委、青联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共同提名人选。军队系统推荐人选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提名、考察。各省级团委、青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指导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第1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请于2012年3月26日前将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中央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冠宇 孙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04(2768) 传 真:(010)85212072(21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100051)
附件: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2012年2月24日
(2012年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