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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青办联发[2012]5号
 
关于举办第八届“振兴杯”
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引导动员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促进企业改革发展,踊跃投身“十二五”建设的伟大实践,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

  2.根据省级初赛成绩,选派各职业(工种)3名选手(共9名)参加全国决赛,各参赛队中至少有1名非公有制企业选手。

  3.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的青年职工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国家级一类竞赛,设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工具钳工、汽车修理工3个竞赛职业(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6月至8月为初赛阶段,由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9月为决赛阶段,由全国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织实施。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

  为推动各级团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参与的普遍性,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10名,不再单设决赛团体优胜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组织技能比武的工作情况(权重占70%)和决赛团体总分情况(权重占30%)进行综合评定。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了全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省级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初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大赛的总体安排,制定各自初赛的具体组织程序、办法,精心组织初赛命题,并于6月30日前将全套初赛竞赛文件报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初赛,组织引导更多的青年学技能、比技术、早成才,鼓励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工具钳工、汽车修理工3个竞赛职业(工种)基础上,结合地区产业特点,组织开展其他职业(工种)的竞赛,并推动市级、县级团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要吸引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青年职工积极参与,扩大竞赛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和覆盖。

  3.积极探索、持续深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开放式竞赛方式,组织院校师生、企业员工等进行现场观摩,营造参与技能学习、实现技能成才的氛围。试点将命题思路和评判标准逐步从单一技能向复合技能、综合素质转化,从强调高难度向强调准确度、突出规范化操作、鼓励创新等方向转化,提升技能竞赛和人才培养的内涵质量。在选用竞赛设施设备时,在国内外技术水平相当或接近的情况下,倡导以使用本国设备、软件等为主。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级单位要做好宣传策划,加大对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更要运用好新媒体,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对大赛进行全程报道,积极开展事迹报告、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等后续活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培育和弘扬青年技能文化,为青年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汇总情况、报送信息。团中央城市共青团网站将开通大赛专栏,各省级团委要积极报送本地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初赛的简报、图片、视频等工作信息。初赛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见附件3)和《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初赛组织工作评估表》(见附件4),并逐项进行检查自评,逐项提供相关的评估说明,连同文字(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活动简报、宣传报道资料、特色项目说明、相关统计报表等)和视频材料,于8月2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之光 董文斌
  联系电话:010-85212818
  传  真:010-85212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邮编:100051)
  电子邮箱:qgbqyc@vip.163.com

  附件:1.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3.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4.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初赛组织工作评估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5月28日

附件1:

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
  贺军科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信长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成员
  徐 晓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吴道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刘 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鲁 亚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刘 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成员
  殷振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处长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李之光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副处长

附件2:

第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实施方案

  一、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为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大赛设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工具钳工、汽车修理工3个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依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工具钳工》和《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进行命题,由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时事政治题占总成绩的10%。
  (一)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大赛组委会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比赛采取企业推荐、青年技术工人个人报名参赛的方式进行,要注重选拔非公有制企业青年参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设9名评委。各省根据省级初赛成绩,选派各职业(工种)3名选手(共9名)参加全国决赛,各参赛队中至少有1名非公有制企业选手。各省级大赛组委会要统一组织本省参赛选手参赛,由省级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带队,并为每个职业(工种)各配备1名技术指导。
  (二)大赛决赛分单项赛和团体赛进行
  1.单项赛。参加全国决赛的所有选手,按工种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团体赛。以省级大赛组委会为单位,各参赛选手成绩的总和为团体总分。本次大赛不再单设决赛团体优胜奖,团体总分一并纳入“优秀组织奖”进行评定。
  二、奖励办法
  1.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将分获金、银、铜牌。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在“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评选中享有优先权。获各职业(工种)第6至20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2. 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10名,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表彰。


(2012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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