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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3]14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追授雷宏、霍洪雨同志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2003年5月30日)
 
  雷宏,男,23岁,共青团员,生前系衡阳铁路公安处衡北站派出所民警。2003年2月6日下午,雷宏在京广铁路1736公里260米处附近执行安全巡查任务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卡在下行铁路线股道中间,此时从北京开往广州的T15次旅客列车正飞速驶来。在万分危急时刻,雷宏奋不顾身,冲向前去,尽全力将摩托车拖出轨道,及时排除了险情,使满载2000多名旅客的列车安全通过,他自己却被上行线驶来的L606次列车撞倒,不幸壮烈牺牲。

  霍洪雨,男,26岁,共青团员,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巡察支队民警,三级警司。2003年4月1日晚,霍洪雨与支队民警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骑自行车的男子,遂停车准备盘查。该男子慌忙弃车与接应同伙一同逃窜。霍洪雨第一个冲下警车,扑向犯罪嫌疑人。两名犯罪嫌疑人跑出约200米后,跳入北运河中企图脱逃。霍洪雨奋不顾身跃入河中,与其展开了殊死的搏斗,不幸以身殉职。

  为表彰雷宏、霍洪雨同志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共青团中央决定,追授雷宏、霍洪雨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雷宏、霍洪雨同志是党哺育下成长起来的新时期青年的优秀代表。他们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一心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他们无私无畏,不怕牺牲,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用生命谱写了壮丽的青春篇章,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英勇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他们的英雄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团员青年的崇高精神境界和良好道德风貌。他们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是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把雷宏、霍洪雨同志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作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养“四有”新人的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立足本职岗位,无私奉献社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2003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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