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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12]10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乡镇实体化“大团委”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现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反馈至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郭启华 冉勇
  联系电话:010—85212806 85212024(传真)
  电子邮箱:qnzx2024@163.com

                    共青团中央
                    2012年10月10日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目标,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农村青年分布聚集新特点,深化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团中央决定在全国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社会使青年怎样聚集,就用怎样的方式建立团组织”的原则,依靠组织格局创新后形成的乡镇团的委员会,建设由镇区(乡镇政府驻地实际建成区)内多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大团委”,继续着力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继续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建设,发挥乡镇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努力使农村团的建设和工作融入农村青年日常生活之中,融入农村新型生产方式之中,融入农村青年致富追求之中。

  二、目标任务

  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首要任务是建设直属团组织。要以镇区为重点,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青年聚集方式和载体建团;按照平均1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1个乡镇新建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绝大多数乡镇完成。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既要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工作,又要直接组织、联系、团结镇区内的农村青年;既要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领导机构,又要有镇区内以区域划分、功能性划分建立的各类直属团组织,如机关、商业、工业、农业、居住社区、文体、社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委(总支、支部)等。

  三、工作内容

  1. 大力建设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在镇区内农村青年聚集较多的区域或功能性组织,运用农村青年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形成的社会化聚集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力争实现全覆盖。一是按聚集区域载体(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居住社区等)建团。二是按聚集组织载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大学生村官组织等)建团。

  2. 进一步明确组织规则。一是鉴于镇区内不同区域和载体青年聚集程度差异较大,乡镇直属团组织的形式、名称(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定。二是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可由乡镇团委委员兼任,也可选拔思想认识高、热爱团的工作、组织能力强的青年党团员兼任。三是新建的直属团组织由乡镇团委管理,与村团组织是并列关系;已有的团组织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思路进行系统梳理,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可实行双重管理;对于农村流动团员,可根据其工作或生活的聚集方式参加多个团组织的活动,实行多重覆盖。

  3. 灵活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加强直属团组织工作内容设计,结合农村青年的核心诉求,找准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直属团组织要保证一个月开展一次活动,活动要首先体现组织存在,然后体现组织吸引力,再体现组织的引导。要多开展农村青年喜欢的活动,如文体类、技能培训类、公益服务类,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展就业创业类活动等。

  同时,要格外关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从事分散农业生产的农村青年的职业生涯、致富追求、空间聚集密切相关,要认真落实团中央《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力争有新的进展。团组织建立后,规模较大的可隶属于团县委,规模不大的隶属于乡镇团委或村团组织。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起,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整体推进,集中推进,确保2013年3月底前绝大多数乡镇形成实体化“大团委”基本组织体系。同时,加强指导,完善工作内容设计和运行机制;注意抓住元旦春节有利契机,开展各种活动,活跃团的工作。3月底,要认真总结在乡镇建设了多少团组织,覆盖了多少农村团员,联系了多少农村青年。

  五、工作要求

  1. 明确各层级工作责任。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乡镇团委是执行主体,要集中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的力量,按区域、功能聚集载体逐一建团。县级团委是推动主体,要争取县委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地市两级团委要迅速制定方案,进行面上推进,给予支持,加强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积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特别要争取乡镇党委的支持。

  2. 着力解决乡镇团委的工作经费。要充分用好团中央、财政部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努力推动在省级、地市级层面协调落实每个乡镇团委一年2万元工作经费。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力争在省级层面整体解决,如暂时不能在全省范围内一揽子解决,则力争通过逐一推动地市级层面加以解决。同时,要通过社会化动员,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乡镇团委。

  3. 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计、核查机制。围绕团支部建在哪里、支部成员有哪些人、联系了哪些青年等关键问题,设立工作台账,建立统一数据库(由团中央负责),实行半月报制度,加强分析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完善督导机制。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联系点、定期工作调度、抽查、通报、约谈等措施,形成大力度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态势。三是注意总结推广经验。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及时发现、提炼基层的好做法,推广标准化、可复制的工作流程、措施、案例和菜单,指导和示范带动各地工作。

(2012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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