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精神,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联合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一、目标任务
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动员志愿者、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关心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氛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时间为:从2004年开始,在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所在的一周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集中宣传活动
为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央综治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推出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各地要在“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播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电影电视节目,为学校图书馆配备一些适合青少年学生阅读的宣传普及法律、心理健康、家庭教育、青少年权益维护、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图书和音像制品。通过聘请“为了明天爱心大使”等多种形式,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工作。
(二)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要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故事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互动活动,开展现身说法、情景训练、模拟法庭等体验教育,用好社区法制课堂、主题团队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
要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在社区和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置法律咨询点,向青少年及家长散发青少年法制手册,解答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问题。要组织本地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的人员深入到青少年当中,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青年等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设置法律信箱和法律服务热线,长期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要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禁毒工作、防止艾滋病工作相结合,向青少年普及拒毒、防毒知识,教育青少年远离不良生活方式。
(四)优化青少年成长的法制环境
要根据本地区青少年的特点和普法工作实际,面向基层执法人员、学校教师、家长以及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对他们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和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强化他们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教育青少年和保护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更有效地与危害青少年成长的不法行为做斗争。
(五)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建设
要发挥好青少年法律学校作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大课堂的重要作用,加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硬软件建设。将青少年法律学校的活动同青年中心的建设结合起来,强化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师资配备,为青少年编写和选择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教材,拓展和延伸活动阵地,确保“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并为长期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重要举措,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
2.周密安排,讲求实效。各地要按照“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宣传力量,尤其是团属新闻报刊,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为“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形成进一步关注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氛围。
附件:2004年首届“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 传周”活动时间、主题、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共青团中央 中央综治办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部 司法部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4年首届“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 活动时间、主题、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5周年,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启动年,也是首次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做好今年的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三、主要内容
1.“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集中宣传。各地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开辟多种渠道,整合各类资源,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宣传橱窗、画册海报等形式集中宣传“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品牌和各项工作内容,推动这项工程在全国的启动和实施,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青少年学习宪法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各地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这一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在12月4日前后,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习宪法活动。
3.《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调研和讨论。全国人大已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列入近期立法规划,这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多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主要状况和突出问题入手,集思广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意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建立在更为坚实的基础上。
4.组织参与“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为帮助广大青少年掌握法律常识,共青团中央、司法部、“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依托中青网、中国普法网等网站举办了“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各地要组织青少年广泛参与这项活动,进一步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要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请于2004年11月28日前将工作计划,2004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简报、总结、有关图片报团中央权益部。
(2004年11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