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金融团工委,各银监局,各银行业协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普及农村金融知识,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决定,合力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重大意义
2007年以来,中国银监会开展的“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受到农村青年普遍欢迎。2008年12月,《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下发后,各地团组织和银监会系统各级团组织以及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宣传推广融入到“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中,增进了农村青年对创业小额贷款的认知和理解,促进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但总体来看,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充分性还有待提高,农村青年的金融知识相对欠缺,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实际行动支持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二、主要任务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为主线,大力宣传普及存贷款、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以及预防假币、抵制非法集资等农村金融知识,帮助农村青年群众提高金融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和使用现代金融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三、推进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利用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全方位、持续性地宣传金融知识。二是开展现场宣传,利用在乡镇集市设立宣传点、挂贴横幅标语、编印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志愿服务小分队走村入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举办金融培训。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举办区域性(县或乡镇)小额贷款专题培训班,分批次对农村创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进行小额贷款和创业项目培训。
3.开展指导服务。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县级以下,含县级)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为农村青年及时答疑解惑。同时,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选取500至1000家涉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作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示范点,长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业务咨询、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服务等工作。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以宣传普及基础性金融知识、培育信用环境为主,为实现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4.建立长效机制。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宣传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知识、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及典型经验介绍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与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村青年创业。
四、职责分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负责做好与“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配套开展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及典型经验推介工作;创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总体需求、方案制定及其分解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团组织与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2.各银监局:负责“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总体方案并进行分解落实;以县(区、市)涉农金融机构推荐为主,组建县级小额贷款讲师服务团,为当地团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提供师资支持;督促辖内银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等。
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协助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培训推荐师资;在外地务工农村青年比较集中的城市,由当地银行业基层网点负责向外地务工农村青年提供小额贷款宣传指导;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编发小额贷款资料,宣传普及小额信贷金融知识,继续推进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
4.各银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加“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参与制作有关宣传材料、制定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点的评定标准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健全组织。各级团组织与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宣传小额贷款知识为重点,在普及推广农村金融知识的同时,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3.明确任务,落实考核。各级团组织要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作为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重要基础工作,纳入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广泛宣传,通过金融知识培训进一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各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将其列为年度开展服务社会、支持“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之一,抓好分解落实工作。各银监局“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由银监会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情况将作为“社会责任履职情况”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银监局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3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备案。
共青团中央联系电话:010-85212023 传 真:010-85212812 电子邮箱:ncfzc@126.com
中国银监会联系电话:010-66278505 66278992 传 真:010-68299251 电子邮箱:liupingping@cbrc.gov.cn
共青团中央 中国银监会 2010年1月11日
(2010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