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团中央文件库->中青联发 -> 正文
 
 
共   青   团   中   央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中青联发[2014]3号
 
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
系列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支持单位: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把握好这一重要契机,总结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基本经验,明确青年文明号活动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开辟青年文明号活动新局面,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举办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岗位建功创一流  文明点亮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2月
  三、主要内容
  1.拓展创建领域,丰富活动内涵
  向新兴领域、基层一线拓展活动领域。团中央将联合国家邮政局启动快递物流行业的系统创建;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全国餐饮行业团指委启动餐饮企业的系统创建;指导各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做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系统创建工作;联合国家工商总局面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层单位开展系统创建;联合国家卫计委将计生系统基层单位纳入创建序列。
  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结合城市区域化团建的要求,重点在城市的商贸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构建资源集合、行业联合、条块结合的新载体新机制,以点带线、连线成面开展青年文明号整体创建,为提升区域功能、服务民生建设、弘扬城市文明、促进青年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的通知》,年内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或推进会,年底前表彰一批“青年文明号联创示范区”。
  明确发展思路,制定活动规范。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制定下发《关于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青年文明号活动总体思路,在创建领域、基本内涵、考评机制、活动管理等方面实现创新发展。针对新领域创建活动的内在机理和传统领域创建活动的新形势,适当调整现行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配套下发《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暂行条例》。
  2.培育青年文明号文化
  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各地区、各行业要以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有利契机,面向一线集体,挖掘推选一批有示范性、感召力和时代特点的青年文明号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广泛宣传推广,扩大示范效应,激发争创热情。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也将适时选树一批示范集体。
  开展职业文化创建活动。3月至5月,各地区、各行业要以“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动,紧密结合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主题主线,组织开展行业文化传承、职业礼仪展示、创建成果回顾等职业文化创建活动。“3·15”期间,重点组织服务行业和执法行业,集中开展“青年文明号诚信示范月”活动,围绕“安全、优质、高效、公正”等诚信内涵,开展诚信示范服务、维权知识宣传、打假专项行动等,践行职业道德,弘扬诚信文化。
  开展“青年文明号风采巡展活动”。8月至9月集中开展此活动。各地区、各行业要组织优秀集体代表,面向创建集体和广大团干开展经验交流、现场指导、访谈座谈、主题报告等巡讲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弘扬职业理念,营造创建氛围。团中央将遴选部分先进集体代表组建宣讲团,牵头举办2-3场次行业巡讲和5-6场次地方巡讲。
  开展二十周年系列活动宣传。组委会办公室制作并下发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统一标识,各地区、各行业要在活动期间统一使用,并重点组织铁道、民航、金融、商贸、行政办事大厅等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利用对外窗口亮标识、亮形象。团中央将联合权威媒体,采写活动新闻、访谈节目、专题文章等,加强活动的系列宣传;联合网络媒体,开展活动专栏、设置专题网页、组织网络论坛等,对活动历程、典型集体、代表人物、系列活动等进行全面展示。
  3.召开“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座谈会”
  拟于5月召开座谈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总结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年以来的做法和经验,研究今后一个时期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四、工作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立足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展示新形象的重大契机,是激励广大职业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有力举措。各地区、各行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强化宣传,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发展。
  请各地区、各行业于2月底前报送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总体方案,3月底前上报2004年以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工作总结以及重要图片、视频、文件等。活动的工作动态须及时报送。
  
  联系人:周轩宇  马云龙
  联系电话:010-85212186  85212814
  电子邮箱:jiguanshiyechu@sina.com

                    共青团中央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4年1月8日

(2014年1月14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共青团中央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2013/08/27
关于开展2013年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3/09/09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   2013/10/14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14/01/14
关于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2014/01/14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