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省(市)委:
200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挂职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团中央决定举办200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总结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12月14日至20日(14日报到,20日返程)
二、地点
中央团校(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三、参加人员
200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33人
四、主要活动
在中央团校开设专项培训班,围绕民族地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宗教知识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到民族文化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名胜参观;到基层团建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
具体行程安排报到时再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接收省(市)团委有关部门请于12月3日前将《200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本省(市)接收工作总结报告以特快专递寄至团中央统战部。同时通知挂职团干部认真做好总结,撰写一篇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和一篇论文,于12月3日前将个人总结、调研报告、论文以电子邮件发送至tzystmzc@126.com。
2.请各接收省(市)通知挂职团干部于12月14日到达中央团校万年青宾馆报到。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培训、参观费用由团中央承担,往返程交通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提前报到和延期返程期间一律不安排食宿。挂职团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总结培训活动的,须经接收省(市)团委报团中央统战部批准。
3.请来京参加培训的挂职团干部在出发前一周,每天进行一次体温自测。若发现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伴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则不能来京参加培训,并及时报告团中央统战部。
团中央统战部联系人:袁 博 王 鹏 联系电话:010-85212678 85212371(传真)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51
中央团校联系人:龚 巧 何沁蔚 联系电话:010-88567290 万年青宾馆服务台电话:010-88567720
附件:200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下载)
(附件表格可从中国共青团网站《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下载,网址:www.gqt.org.cn)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9年11月25日
(2009年1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