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专刊(六)
上海结合实际部署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
团上海市委围绕落实团中央部署,结合上海郊区农村青年向城市靠拢、外地青年大量涌入农村等特点,对全市107个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1.明确乡镇团委工作任务。一是新建一批直属团组织。每个乡镇新建不少于30家直属团组织,平均每名乡镇团委委员新建3家直属团组织。二是培育一批团属社团。依托区域化团建、青年中心等载体,每个乡镇培育不少于10家团属社团,如青年志愿者组织、兴趣类组织、文体娱乐类组织等。三是联系一批基层单位。每个乡镇新增联系不少于10家青年聚集且尚未建团的基层单位,如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园区、楼宇、商业街、市场等。四是进一步加强村团支部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工作有人”的原则,完善村团支部班子配备;按照“工作有形”的原则,完善村团支部阵地建设;按照“工作有据”的原则,完善村团支部制度建设。同时,探索实施团队员社区报到制度。五是做好郊区农村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郊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郊区青年就业创业培训、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工作,确保团建与团的工作“双促进”。
2.明确直属团组织成立后的活动内容与频度。按照体现组织存在、增强组织活力、加强组织引导的逻辑顺序,有针对性地开展5类活动:一是文体娱乐类,如读书、演讲、音乐、舞蹈、电影、体育运动、交友活动等。二是技能培训类,如职业技能培训、外语培训、沪语培训等。三是公益服务类,如助老、助残、环保等志愿者活动、慈善公益活动等。四是就业创业类,如就业咨询、创业扶持、培训、创业比赛等。五是思想引导类,如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文明上网等。活动中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注重活动的参与面,避免“小众化”;二是注重覆盖普通青年,避免“高端化”;三是注重加强同区域内其他团组织的联动,避免“单打独斗”。
3.明确市、县两级团委工作职责。一是团市委层面。地区工作部(郊区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牵头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进行“整体推、集中推”,并及时总结经验;组织部加强对乡镇新建直属团组织的指导,明确建团流程、工作标准和组织规则;办公室加强对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团中央提出的为每个乡镇团委一年匹配2万元工作经费的要求;研究室、宣传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信息报送、宣传和理论研究;青工部加强品牌项目、资源向郊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注入;青年社会组织工作部加强对乡镇团委培育联系团属社团和青年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推进。二是团区县委、外省市驻沪团工委层面。团区县委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尽快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区县党委及组织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在组织架构、作用发挥、工作内涵上积极推动乡镇团委的组织建设、项目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心城区团委注重探索城乡工作的有效衔接,在一些工作项目上,城乡可共同开展;在一些青年群体的服务和团员的管理上,城乡可协调并进。外省市驻沪团工委结合对来沪务工青年的联系和凝聚,协助所对接的区县、乡镇共同做好建团和活力提升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