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典型发言
编者按:4月19日至20日,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山东团省委书记王磊、辽宁团省委副书记赵红巍、重庆团市委副书记周密、西藏团区委副书记汪晓东、江苏团省委副书记万闻华、云南团省委副书记杨金莹、北京团市委副书记刘震和广东团省委副书记陈宏宇围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了发言,介绍了在工作中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经验。现汇编如下,供各地探讨借鉴。
山东团省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按照会议安排,向大家汇报山东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从“听、说、做”三方面入手,推动“面对面”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是贯彻“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思路的重要载体,我们以此统揽全省共青团权益工作,从“听、说、做”三个环节切入,建立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制度。
(一)拓宽三种“听”的渠道,把握青少年普遍性权益问题
一是“听”热点,及时对大众传媒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中涉及青少年利益的宣传报道和热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二是“听”舆情,对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舆情监测站、青少年维权岗收集的舆情信息、利益诉求进行分析汇总。三是“听”呼声,组织专家学者、青联青少年权益工作组赴基层开展专题调研,采集基础信息和第一手资料。
(二)利用三种“说”的方式,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利益诉求
一是媒体“说”,在电视台开设青少年维权专题节目;在报刊开辟“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专栏;在网站、手机等新媒体扩大“面对面”活动的覆盖参与范围。二是专题“说”,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以“今日信息”、“青年动态”、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呈报。三是“两会”“说”,在广泛倾“听”、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活动主题,提出共青团的建议和主张,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两会”建议和提案,进行大会发言。2010年累计向各级“两会”提交议案、提案和建议78项。
(三)强化三种“做”的环节,推动青少年权益问题的解决
一是集中“做”,2009年11月,联合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意见》,为集中开展“面对面”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保障。“两会”前,省、地(市)及部分县集中开展了“面对面”活动。二是跟踪“做”,建立建议提案跟踪制度,争取省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室、省政协提案办公室的支持,跟踪相关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三是日常“做”,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制度,依托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县级政协各界别委员会、省市青联青少年权益工作组设立“‘面对面’活动工作站”,组织所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青少年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列席相关会议,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构建“体系、活动、基础”模式,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我们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形成了“构建一套体系、开展两项行动、夯实三大基础”的模式。
(一)构建一套舆情监测体系,初步形成了动态收集—整理—反馈—服务的链条式运行架构。
一是拓展舆情监测渠道。以基层团组织、预防机构、“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普遍设立舆情监测站(点)360多个,通过电话、飞信和网络等手段,进一步加强了舆情监测的频度、密度和广度。二是建立动态收集机制。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研、基层联系点和信访制度为保障,以舆情站(点)办公自动化和传输网络化建设为基础,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团属网站、QQ群为平台,建立了日常信息按时采集、逐级上报、定期分析,重要时期和敏感节点追踪监控、实时报送的工作制度。同时,对县级以上区域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数据,实行了各成员单位月度统计,预防办季度分析的机制。三是发挥舆情信息作用。以研究机构、相关单位专家学者为重点,组建了专业舆情分析队伍,对青少年舆情信息定期研判,增强了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去年以来,共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信息157篇(次),省委领导对其中16篇作出重要批示。
(二)开展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级联创”活动,实现纵向联动;实施重点青少年群体“专项行动”,实现横向齐动。
一方面以“三级联创”为抓手,推动地区达标争先,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09年,我们联合省综治办,在全省启动了以争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街道(乡镇)、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区)为主要内容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并积极推动将“三级联创”列入各级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基层的工作环境。同时,建立完善了督导、激励、约束和保障工作制度,形成了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联动机制。
另一方面以“专项行动”为依托,解决重点群体突出问题,探索源头维权和临界预防有机结合的工作路径。多年来,我们积极探索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新途径,建立了“红黄蓝绿”分色分层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围绕不同青少年群体的普遍性诉求和个性化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包括对失足少年启动了“复学行动”,建立了未成年犯轻罪记录“前科封存”、“前科消灭”等制度,对网络成瘾青少年实施了以网络素养教育和网瘾矫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疏导行动”。2009年7月,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刘伟分别对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三)筑牢组织基础、强化力量基础、夯实理论基础,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组织基础方面,一是优化政策环境。先后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深化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五年规划》,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体系。二是强化机构设置。目前,省级领导工作成员单位增加到19家。省、市、县、乡四级预防工作体系全部建成,40%的村(社区)成立了预防工作机构。三是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半年述职、年度例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办职能。在力量基础方面,一是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建立了专业化、职业化的工作队伍。二是建立了专兼职结合的维权和预防工作队伍,其中专职600余人,兼职42.6万人。三是组建了22万人的“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在理论基础方面,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一大批价值高、指导性强的理论成果。二是加快成果转化,注重“研”以致“用”,依托研究成果把握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提出可行性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