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工委六届四次全会经验交流之四
以落实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为突破口 努力推动少先队工作实现新发展 西藏自治区少工委
2012年以来,西藏团区委、区少工委以落实总辅导员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为突破口,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西藏少先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推动自治区少先队总辅导员按要求配备主要做法
一是摸底调查。重点围绕自治区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现状、配置情况、职业发展路径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影响工作推进点,明确方向,理清发展思路。
二是掌握政策依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近年来关于辅导员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政策依据。
三是确定工作原则。紧密结合西藏区域特点,提出并进一步明确"结合实际、不拘一格、全面落实"的工作原则,合理有序地推进了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工作。
四是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纳入年度团自治区委和少先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明确了基层单位的工作责任,强化了团自治区委分管领导、区少工委办公室一班人具体协调推动职责。
五是强化工作措施。团自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向党政分管领导汇报,亲自与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人社厅主要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协调沟通,落实了自治区专职总辅导员岗位,明确正处级、行政编及相关待遇。自治区少工委负责同志与相关厅局分管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反复沟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中小学基层团队干部,共同研究推进路径,达成共识,形成方案,提供保障。
六是慎重配置人员。经多方考察,我们在全区范围内选用具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特长,对少先队事业饱含热情,能较长期稳定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同志担任自治区少先队专职总辅导员。
二、切实发挥自治区少先队总辅导员的职能作用
配置到岗的自治区专职总辅导员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在自治区少工委干部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主要做了三件事:
一是推动配备地市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参与推动4个地市级少先队专职总辅导员按照不低于中层副职标准配备到位,另3个地市级少先队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正在协调落实中。
二是助推少先队学科建设。推动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设立"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二级学科,纳入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并争取自治区教育厅支持,将西藏大学相关学科研究纳入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类课题立项。
三是加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协调沟通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在中小学建立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路径和落实总辅导员设置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明确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内容、数量、质量等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
在落实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到,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推进工作非常重要,有没有专人不一样,专人是否专业不一样,状态是否饱满不一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统一部署,创新观念、巩固成果、攻坚克难,努力推进全区少先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