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沧州市委、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职学校推行班主任兼任 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编者按:近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先后对沧州工贸学校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的做法以及沧州市推进中职学校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工作作出批示和肯定。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工作,大胆开展制度创新,是新时期中职共青团适应职业教育大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要求。现全文转发团沧州市委、沧州市教育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全市中职学校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希望各地、各中职学校紧密结合各地各校实际,以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为抓手,认真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创中职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等团中央、团省委及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在中职学校团员中的组织凝聚和思想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中职学校班级团支部建设,提高中职学校团支部运转能力,创新中职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体制,结合沧州工贸学校实施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就在我市中职学校全面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中职学生的根本利益诉求设计工作的切入点,把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增强中职学校团建活力,切实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二、主要内容
(一)由校党委任命班主任为本班团支部辅导员,明确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即协助校团委,指导本班团支部开展团工作。团支部辅导员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协助校团委,指导团支部发展新团员,严格把关新团员入团程序;定期组织本班团员进行团的知识的学习和考核;指导团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各项团支部活动;指导并参与制定团支部学期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团支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成效,形成工作记录,每学期上报校团委;督导团支部完成团费的收缴;严格履行团支部辅导员谈心制度,及时摸清班内团员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教育和督导并及时向校团委汇报情况;团支部内推优入党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等。
(二)班级团支部的负责人仍为团支部书记(学生),团支部工作的开展形成“由班级团支部辅导员指导,团支部委员会领导,以支部团员为主体”的运行模式。团支部辅导员不能替代团支部书记职能,但具有对团支部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团支部内外事项,并代表校团委履行对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支部团员的监督职责。
(三)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班主任应增补为校团委委员,有权就本班团支部建设和校团委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校团委各重大事项,履行校团委委员职能。非中共党员班主任列席校团委工作会,有权就本班团支部建设和校团委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校团委对新上任的班级团支部辅导员集中进行《团章》、团史、团的组织制度、团的活动设计等团务知识的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岗。
(五)校团委根据当年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开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工作座谈会、培训班、团支部辅导员沙龙等学习交流活动,提高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积极选拔优秀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学习、培训、交流和考察,鼓励和支持班级团支部辅导员“走出去”,深入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开拓视野。
(六)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工作纳入班主任考核,即班主任绩效考核由班级管理量化考核和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两部分组成,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占比不低于30%,内容包括:学年发展新团员数量,推优入党工作,团干部年终理论和工作考核成绩,团支部落实校团委工作安排,团的活动总体情况年度等级评定,市、校级优秀团员数量等。各班级团支部辅导员考核方案制定、实施工作由各校团委具体负责,学校党支部和校长给予支持。
(七)校团委应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班级团支部辅导员予以表彰,同时把班级团支部辅导员考核结果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团市委、市教育局设立“沧州市优秀中职学校班级团支部辅导员”、“沧州市优秀中职学校班级团支部”称号,每年度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同时加大对中职学校优秀团干部和共青团员表彰力度。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3月27日——3月31日)
共青团沧州市委、沧州市教育局就推行中职学校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丽娜 共青团沧州市委书记 副组长:胡同发 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学锋 共青团沧州市委副书记 成 员: 宋兴义 沧州市教育工委组织部部长 温力超 共青团沧州市委学校部部长 李文静 共青团沧州市委办公室主任 李奕霖 共青团沧州市委组织部部长 吴 震 共青团沧州市委研究室主任 霍树刚 沧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沧州市委学校部,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推行工作。
(二)宣传发动(4月1日——4月8日)
各团县(市、区)委、教育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意见和实施方案,召开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会,进一步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让班主任深刻认识到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的重要意义,引导班主任积极参与、认真履职。
(三)抓好任命培训(4月9日——4月30日)
各团县(市、区)委、教育局要督促辖区中职学校集中任命班主任为所在班级团支部辅导员,新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要在各团县(市、区)委进行备案,保证人员信息准确详实。中职学校团委要及时组织新上任的班级团支部辅导员集中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做好总结表彰(12月)
年底,团市委、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中职学校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优秀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和班级团支部)予以表彰。各县(市、区)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发掘典型事迹,树立一批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团组织建设好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领导。各团县(市、区)委、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推行中职学校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工作,作为中职共青团强化组织建设,活跃团活动的主要抓手。团县(市、区)委作为推行此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联合本地教育部门,形成双重合力,对辖区中职学校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各中职学校要就此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要将团支部辅导员工作管理纳入职责范围,加强党建带团建,定期听取校团委工作汇报,研究此项制度推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指导共青团工作开展。
(二)积极落实,强化信息沟通。各团县(市、区)委、教育局要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行落实,并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辖区中职学校推行工作的信息搜集宣传等工作,梳理汇总本地全面推行工作的做法,积极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
(三)着眼长远,强化机制建设。各团县(市、区)委、教育局要对推行中职学校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辅导员制度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成功做法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以此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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