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项目办积极争取志愿者就业优惠政策
西部计划实施以来,浙江省项目办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管理局等部门的支持,不断为志愿者在转村官、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争取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期满志愿者就业。
一、稳步推进志愿者转为大学生村官工作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帮助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浙江团省委、浙江省项目办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的支持,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连续三年选聘一批政治坚定、专业扎实、富有奉献精神的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浙江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根据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组〔2008〕5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管理和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组〔2009〕36号)有关精神,参加浙江省组织的 “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期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参加选聘被录用的,其志愿服务期限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其中,服务期满当年本人自愿参加选聘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简化选聘程序,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
预计今年将有157名服务期满的浙江省“两项计划”大学生通过考核的方式免试进入“大学生村官”队伍,志愿服务时间记入“村官”工作时间。
截止目前,已经有421名志愿者成功转为浙江省大学生村官,他们正在浙江省乡村和社区的宽广舞台上,虚心学习,磨练意志,热情奉献,增长才干,用青春继续书写着属于青年的辉煌。
二、加大落实志愿者享受公务员考录优惠政策力度
《201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于2010年12月27日发布,此次公务员考录在继续对参加浙江省组织的 “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采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定向考录政策。在2011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专门设置了1273个职位面向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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