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视讯会议上的讲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信长星 (2012年4月17日)
今天,我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如何配合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政策
在2009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服务基层项目的一些待遇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一方面要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一方面抓好已有政策的完善。在政策的落实方面: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认真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落实。去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将青年工作专项的实施范围拓展到了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个省,希望这些地区与当地共青团部门主动沟通,使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公务员招考方面保持一致。在政策的完善方面: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的要求,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探索完善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的制度和机制;研究完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的各种待遇,比如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协调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工作
服务期满以后能否实现就业,直接关系到每个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要深入推进实名制就业服务,帮助“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大学生实现就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服务期满未就业大学生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要加强对服务期满大学生创业指导,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通过创业来带动就业。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与共青团部门紧密配合,抓紧抓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各项工作,使这个项目对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发挥更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