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统筹 主动探索 切实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服务工作 团江西省委党组副书记、团江西省委副书记 曾萍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自2003年实施以来,江西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0年来,我省共有41所高校22440名大学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经过严格选拔,累计2223名奔赴新疆、广西、贵州、海南、四川及本省100个县(市、区),开展1-3年的教育、医疗、农业、科技、法律、基层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2009年以来,我省开始实施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大力支持下,我省严格按照2009年人社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立足实际,着力完善志愿者政策保障机制
2010年6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共同下发了《关于江西省实施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江西“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列入本省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团委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志愿者本人负责缴纳。
二、积极统筹,大力提高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2011年11月,省财政厅与团省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我省服务省内基层单位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每人每月提高的540元工作生活补贴,从2011年8月开始,由志愿者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月发放,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志愿者服务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
到目前为止,江西省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已达到每人每月1300元,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总计1500元。
三、主动探索,努力帮助志愿者顺利就业
我省一直对西部计划志愿者期满就业高度重视。在志愿者人数相对集中的共青城市,我们进行了有效的探索。2010年开始,共青城团市委联合组织部门针对志愿者的留任工作出台了《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我市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实施办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进行双向选择录取,通过人事代理、同工同酬的方式,选拔优秀志愿者继续留在共青城市各部门工作。2009年以来,共有42名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在共青城服务期满,其中24名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被单位留用,留用率达57%。同时,各地项目办也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信息,创造就业机会,帮助志愿者解决后顾之忧。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服务保障机制,加大志愿者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争取统筹志愿者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优惠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基金扶持等帮助志愿者自主创业。大力选树优秀典型,激发志愿者的热情和才智,引导志愿者成长成才,在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进程中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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