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带一优化”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
近日,团贵州省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和完善“六带一优化”(带思想建设、带基层组织建设、带团干部队伍建设、带团员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带创先争优和优化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
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指导团组织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把基层团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采取设立青年委员或选派党员到团组织中担任政治辅导员等方式,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通过指导团组织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为贵州献青春”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要求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农村、社区、园区、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团组织建设。保证团组织的工作力量,团员青年较多的县级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应尽可能设置专职团干部;县级以上团的机关要按照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干部;大专院校、院系、中专、中学、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团组织干部。指导各级团组织严格按规定配备团干部,因工作变动出现班子缺额时一般应在三个月内配齐。大力支持和指导共青团开展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
在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规定新任团市(州)委书记、省直属团工委书记和省属企业、高等院校的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2周岁,班子中30周岁以下的至少应有1人;新任团县(市、区、特区)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班子中25周岁以下的至少应有1人。对上述团干部和团省、市委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作出明确规定,对达到或超过任职最高年龄的团干部实行指令性安置。把团干部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建立新任职县级以上团委书记到党校培训制度。
在团员队伍建设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指导团组织严格发展程序,把好团员队伍“入口”关;指导团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团员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保持团员队伍的适度规模;指导团组织优化团员队伍结构,把握学生团员的合理比例,加大面向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团员的力度。借助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平台,指导和支持团组织做好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工作。
在作风建设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指导团组织教育团干部走进青年、深入青年,了解青年的诉求,倾听青年的呼声,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和广大青年的血肉联系;指导团组织教育团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心无旁骛干事业,求真务实抓工作;教育和帮助团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形式主义,避免工作形式化;指导团组织深入开展成长观教育,帮助团干部树立正确的成长观。
在创先争优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团组织和团员创先争优,切实做到创先争优同推进、同讲评、同表彰。把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去。重视发挥表彰和宣传的激励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和树立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先进典型。 在优化工作环境方面,要求县级财政要按照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乡镇(街道)团委日常工作经费;高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企业按照35周岁以下青年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划拨团组织日常工作经费;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35周岁以下青年数核定相应的比例安排日常工作经费。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形成党委领导班子集体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共青团工作制度,建立党建带团建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党建带团建联系点制度。建立考核制度,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