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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宜智同志在2014年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
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8月19日,根据录音整理)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14年09月23日
 
 

  近几年来,按照全面摸排、试点先行、渐次推开的工作安排,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稳步推进。去年8月,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在四川遂宁召开推进会,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就在全国范围内分三轮推开试点做法作出部署。一年来,在各级综治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组织联合公检法司、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依托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平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第一轮推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刚才,6位同志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有经验交流,也有意见建议,比较好地反映了大家对推开工作的认识和取得的成绩。在此,我代表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共青团中央,向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训秋同志的指导下,我们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部署作了安排。一会儿,训秋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第一轮推开工作的总结和第二轮推开工作的安排,讲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认真总结第一轮县级地区推开工作

  遂宁会议后,各地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铺开的要求,在1085个县级地区启动了第一轮推开工作。前不久,在省级自查、专项组审核的基础上,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团中央等8部委组成检查督导组,由司局级同志带队对21个省级地区的推开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总的来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1. 注重争取党政支持。各地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遂宁会议精神,切实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进入党政领导视野、纳入整体工作格局。工作部署方面,全国32个省级地区都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了逐步推开的县级地区名单及时间表、路线图。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市、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出专门批示,或出席会议对推开工作进行部署。第一轮推开工作中,有709个县级地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以县委、县政府或县“两办”名义发文的69个,以县综治委或综治办名义发文的189个,有力推动了县级地区的推开工作。组织保障方面,大部分省、市两级“预青”专项组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解决县级推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第一轮推开工作中,有62%的县级地区成立了专门负责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方面,广西等地推动将省、市、县、乡四级“预青”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徽、江西、四川、云南等地通过增加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经费支持。第一轮推开工作中,有74%的县级地区“预青”工作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其中55%的县级地区将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经费单列。

  2. 注重整合各方力量。各地充分发挥综治平台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工作目标定位,综合施策、共同参与。协调职能部门方面,各级“预青”专项组普遍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第一轮推开工作中,有98%的县级地区明确了任务分工,确定了每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方面,各地积极运用社会化动员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青少年事务社工、志愿者、“五老”、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关爱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良好局面。强化专门力量方面,福建、贵州、陕西等地出台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的政策文件,不少地方开展了实质性的建设工作。各地综治、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探索专门教育的有效形式,湖南益阳、广西玉林、海南海口、陕西西安等地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江西、重庆等地在中职、高职院校开设专门班级,接收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

  3. 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在推广试点经验做法的同时,注重把握规律,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县级推开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数据摸排方面,大部分省级“预青”专项组协调成员单位,明确每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摸排的牵头单位和报送流程,切实做到分类摸排、数据共享。特别是浙江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管理平台,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和80%的村(社区),实现了网上录入、动态监测、实时管理。考核督导方面,各地将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体系,完善考评指标,优化考评办法,充分发挥考评的杠杆作用。浙江、江西、贵州、广西、新疆等地通过建立联系点、分片督导、评估通报等形式,对县级地区推开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工作激励方面,江苏、陕西等地将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与“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调整管理办法,细化创建标准,引导各系统、各行业基层创建单位结对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

  4. 注重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各地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当地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状况和特点,注重总结基层一线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工作模式方面,很多地方重视梳理总结具有普遍性和推广价值的工作模式。江苏等地积极构建覆盖城乡、条块结合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网络。四川全面推广“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五步工作法。拓展服务领域方面,不少地方在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拓展工作对象和覆盖范围。新疆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讲学经未成年人”“未受处理的危安团伙组织成员”“刑释青少年”;天津增加“困难残疾青少年”;福建增加“失亲青少年”;四川、云南增加“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应用信息化手段方面,各地大力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其中浙江等地建立青年舆情监测网,密切关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一些地方还尝试利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型网络工具设计工作项目,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联系和服务。

  通过各地的努力,第一轮推开的县级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随着工作横向的铺开和纵向的推进,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地工作推进存在较大差别,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这次评估结果看,浙江、江苏、上海、广西等地县级地区合格率达100%;而一些省份的县级地区合格率尚不足70%。二是工作信号逐级衰减。中央层面释放的工作信号持续、强烈,但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逐级衰减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县级地区在把握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认识上的不足。三是工作深度不够。有的地方避重就轻,只选择人数较少、相对简单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工作,而对人数较多、问题突出的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没有开展工作或较少开展工作。有的地方工作流于形式,只是出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没有真正开展数据摸排、服务管理等实际工作。四是基层工作基础薄弱。从全国1/3县级地区的推开情况看,基层人员力量薄弱、经费保障有限等问题依然比较普遍。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是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专项组职能发挥及原有工作基础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是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攻坚克难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这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改进。

  一般而言,各地“预青”工作情况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相关联的。但是,也有例外。从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有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好的地方,工作做得不够全面;反过来,有些发展水平不是很好的地方,工作做得很突出。这很能说明问题。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家都很清楚。关键是我们怎么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克服困难,哪怕是基础差一些,只要我们主动作为,积极寻求支持,相关工作就可以在原来基础上做得更好一些。

  二、深刻把握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新要求

  把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全面推开到县级地区,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过程。去年遂宁会议上,训秋同志就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举措、组织领导等作了部署。这些工作思路和要求都不变,希望大家继续抓好落实。与此同时,大家也要深刻认识到,一年来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特别是要主动把握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自觉在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

  1. 深刻把握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要,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国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重大恶性案件频繁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危及群众安全。重点青少年群体大多处于失学失业、缺爱缺管的状态,如果我们工作做得不到位,很容易受社会负面影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甚至被敌对势力利用。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涉案人员属于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应该覆盖的对象。刚才,新疆自治区团委代表自治区综治委“预青”专项组所作的发言,就是介绍如何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主动做好新疆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大家都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切实把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作为平安中国建设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 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日前,中央已决定今年10月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对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作出全面部署。大家要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全过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县级地区推开工作中,各地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有关措施及其责任规定。今年以来,团中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未成年人附编,接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委托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初稿,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方面做了不少推动、配合工作。各地特别是省级团委应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推动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3. 深刻把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深入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思路;也为切实提高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水平,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在县级地区推开工作中,要坚持综合治理,健全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成员单位力量,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坚持服务为先,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为契机,落实“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两大战略性课题要求,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融教育于预防之中;要依托社会力量,注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在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等领域的作用。

  4. 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新要求。今年“五四”“六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深刻阐述,提出明确要求。青少年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十分重要。这是党对共青团工作第一位的要求,是共青团全部工作的灵魂。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引导,是全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治本之策。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作用,根据不同类别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工作目标定位,通过“预青”专项组平台开展分类别、分层次的教育引导。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要加强规则意识教育,注重守法习惯养成;强化法制底线教育,反对唯利益化、暴力倾向。针对闲散青少年,要坚持分类服务管理和教育引导,对有实际困难的,在提供物质帮助、就业扶持的同时开展教育引导;对有思想和心理偏差的,提供专业的心理援助服务,帮助逐步适应和融入社会。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要在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更多帮扶的同时,加强爱的教育,从爱亲人、爱周围人的教育着手,引导他们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培育社会责任感。

  三、全面做好第二轮县级地区推开工作

  经请示中央综治委,我们决定从现在起再用一年的时间部署开展第二轮县级推开工作。下面,我就做好第二轮推开工作,再强调几点工作要求。

  1.争取党政支持,优化基础保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作格局是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依靠。事实证明,在之前的全国试点、第一轮推开工作中,凡是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试点城市或县级地区,首先都是因为当地党政高度重视,政策保障、人员经费保障到位。我们已经连续五年召开全国性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会议,目的也是向地方各级党政传递中央精神,不断强化工作信号,为各级“预青”专项组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大家要始终坚持围绕党政工作大局,设计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项目和载体,推动纳入本级党政工作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制度安排,积极争取各项保障配套。

  2.依托综治平台,形成工作合力。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专业要求强,单靠共青团组织或某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充分借助各级综治平台的组织协调力量。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层面,要认真研究第一轮推开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困难和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动跨部门、跨领域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当前,首要任务是要推动相关部委研究制定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摸排机制的政策文件,依托全国综治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汇总政法、教育、民政、人社、计生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建立动态管理、实时监测的信息平台,切实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各地“预青”专项组层面,有条件的要学习浙江等省做法,依托综治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摸排、联系帮扶的整体工作格局。条件尚不成熟的要借助综治网格化管理的载体,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数据摸排、动态管理等工作。

  3.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取得实效。随着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在县级地区的逐步推开,工作重心前移至基层,工作方式也将由专项组成员单位的横向沟通协调为主向专项组层级间的纵向督导为主转变。省级专项组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向上能够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接受统一工作信号、工作部署;向下能够指导市级、县级工作,掌握全省推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因此,要特别强调省级专项组对下的工作督导,要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促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在县级地区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解决推开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专项组办公室正在梳理第一轮推开工作中具有推广价值的县级经验做法,组织编写简单易懂、程序清晰、操作规范的县级工作指导手册。也鼓励省级专项组以此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有特色、有新意的工作案例,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指导手册;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帮助基层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4.用好考核激励,推动工作落实。考核激励是推动各地工作、促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手段,在争取各级党政重视支持、整合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会同综治组织研究考评细则,既要体现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县级推开进度和力度;又要突出对工作成效的考评,将青少年(未成年人)涉罪、犯罪、涉及命案的有关数据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与“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挂钩,激发相关系统、行业基层单位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将继续开展2014-2015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各地要适时完善“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体系,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目标定位修订创建标准,引导“青少年维权岗”及其创建单位开展好相关工作。

  关于工作力量建设方面,21日上午,会议还将专题部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着重研究解决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队伍的成长发展、管理使用、教育培养等重大问题。各地要抓住契机,科学规划,建立一支服务于广大青少年、服务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发展的专业社工队伍。

  同志们,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在全国县级地区的推开,任务艰巨,困难很多。我们既要看到困难的一面,也要看到第一轮推开工作中有相当数量的县级地区,面对挑战,迎难而上,敢于实践,勇于创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面,这是我们继续做好工作的信心所在。我们相信,再难的工作,有党政的坚强领导,有综治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只要真正在“实做”上下功夫,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成效。

(2014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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