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近年来,各级团组织根据团中央的总体部署,以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为牵动,加大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随着这项工作的不断推进,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级团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情况,特就进一步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1.充分认识信息报送的重要性。在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就业任务更加艰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青年就业和再就业需求日益迫切的情况下,认真了解情况、及时报送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十分重要。各省级团委要从服务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2.各省级团委青工部(就业办)要发挥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要指派专人负责,把信息报送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团中央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要充分重视网络这一新的信息渠道,善于运用网络报送信息,展示工作。
3.团中央青工部将就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有关情况送省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相关部门。各省级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信息搜集、报送和表彰奖励制度。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的具体思路、措施;
2.地方党政领导就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讲话和批示;
3.本地区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模式;
4.为青年就业、创业和再就业提供服务的相关数字和资料;
5.相关理论研究成果。
三、信息报送的时间要求
1.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具体思路和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2.进行观念教育、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服务、搭建创业平台、实施就业援助等工作情况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两次上报。报送格式见附表。
3.对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中央青工部所发有关信息报送方面的临时通知,根据要求上报。
请各省级团委将本单位信息报送员姓名、联系电话和本年度1-8月份有关数字于2004年10月15日前报团中央青工部。联系人:熊剑、田丁;电话:010-85212186;传真:010-85212378;E-mail:chinajc@cycnet.com。
附件:1.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下载) 2.扶持青年创业情况统计表(下载) 3.青年就业服务中心有关情况统计表(下载) 4.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有关情况统计表(下载) 5.青年创业实践基地有关情况统计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