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经全国清理规范办公室批复同意,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将继续开展。为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和成果,鼓励先进,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开展总结工作,并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和方式
1.全面梳理基本情况。各省级团委和高校团委要认真总结本地、本校2009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和成效以及在活动方式、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情况。各省级团委和高校团委应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高校团委总结材料报省级团委,省级团委总结材料报团中央学校部。
2.大力选树优秀典型。各省级团委和高校团委要注意挖掘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激励。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报告会、校园媒体宣传等方式和途径,把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学生宣传,把实践活动与引导社会观察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学生受到教育,扩大社会实践的育人功效。
3.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梳理基本情况和选树优秀典型的基础上,各省级团委和高校团委要认真总结“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按照“把握规律性和普遍性”的原则,提炼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工作规律。同时,也要深入总结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深化和改进工作的思考和建议。有关工作经验和思考建议应反映在书面总结材料中。
二、通报表扬的有关要求
在各地各高校总结基础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对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省级组织单位、学校(或单位)、团队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项目及要求如下:
1.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主要表彰省级组织单位典型,包括共青团组织及宣传、文明办、教育等党政部门。要求活动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政策保障有力,注重机制建设和创新,活动成效显著。
2.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主要表彰实施单位典型,包括学校及开展活动的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求活动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紧密切合地方需求,对活动投入力度大,注重机制建设和创新,活动成效显著。
3.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要求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活动内容丰富,服务团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取得显著成效。
4.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要求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包括宣传、教育、团学系统和地方党政干部或大中专学生志愿者。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本地推荐典型名单,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推荐典型名单、优秀团队推荐表(见附件2)、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axuechu_sxx@sina.com,同时将推荐名单(加盖省级团委学校部公章)传真至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任博远 李汇东 电 话:010-85212280 传 真:010-85212336
附件:1.200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下载) 2.200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略) 3.200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2月8日
(2010年2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