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进一步推进全团重点工作,团中央书记处决定,今年7月下旬团省(区、市)委向团中央进行年中述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31个团省(区、市)委在7月15日前向团中央提交5000字以内的书面述职材料(纸质文件1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3个方面:团省(区、市)委今年来对全团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领导班子在素质、作风等方面的提高和存在的不足;对团中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书面述职材料汇总后将印送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团省(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
2.团中央书记处初步安排于7月下旬听取31个团省(区、市)委的当面述职。来京述职人员为各团省(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排序第一的副书记及1名工作人员。
3.会期1天,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31个团省(区、市)委分组交流,每位团省(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谈约45分钟;二是陆昊同志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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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1年7月4日
(2011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