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开展好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通过人大、政协等制度化渠道,推动出台有助于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方向
2015年全团“面对面”活动主题方向:健全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
青少年普遍面临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的需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的背景下,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等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应在青少年服务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在青少年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构建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
请各省级团委在此主题方向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具体主题,通过“面对面”活动推动有关政策取向转化成为青少年服务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项目。可以从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发展等角度研究确定具体主题,或针对就业创业、困难帮扶、权益保护等具体领域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确定具体主题。
二、具体安排
(一)研究部署。根据主题方向,各省级团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主题;制订省级“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对日常倾听、主题调研、集中活动、推动基层等进行安排(至2015年6月),并做到工作内容具体到月;对市、县2015年“面对面”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工作方案和部署情况请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团中央权益部。
(二)专题调研。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现状、发现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调研,并视主题相关性邀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与调研。请将省级调研报告和市县优秀调研报告于2014年11月7日前报团中央权益部参加评审。
(三)集中呼吁。在省级“两会”之前举办“面对面”活动座谈会,请省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专题调研介绍情况、提出建议,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研讨、凝聚共识;请省级团委(以及青联和团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大会发言、提案、建议、议案等方式提出政策建议,并主动为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提供必要支持。“面对面”活动座谈会情况请于会后3日内报团中央权益部。
(四)推动落实。各省级团委要对提交的建议提案议案进行跟踪,与具体办理部门保持联系沟通,推动相关政策建议得到落实。加强与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发挥政协中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组织优势,推动就青少年相关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1.重视日常活动开展。建立完善“倾听”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倾听活动。以青年中心、青年汇、亲青家园、新市民学校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为依托,注重发挥其在倾听青年利益诉求方面的功能,设计和组织开展常态“倾听”项目。把握“面对面”活动了解青年心声、反映权益诉求、引导有序参与的功能属性,不断丰富和拓展日常活动形式。
2.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向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年度活动主题以及倾听、调研等活动安排,积极邀请其参加相关活动;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建立青少年事务顾问、权益使者等队伍,完善工作机制;依托街道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站建立代表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
3.努力增强活动成效。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基础出发,研究确定合适的活动主题;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大会发言质量,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倾听”活动、主题调研、座谈会、“两会”建议提案和发言等,大力做好宣传报道,为相关政策建议凝聚社会共识和舆论支持;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力所能及地帮助青少年解决或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4.加强对市县活动的督导。尽快对市县活动进行部署,并做到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要求明确;适时对市县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推广基层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模式;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培训,有条件的对基层活动予以适当经费支持;对基层“面对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团中央将对各省报送的调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各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并将对各省“面对面”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法制工作处 联系人:胡祥 罗栋纬 电 话:010-85212605、85212148 邮 箱:tzyfzc@sina.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7月21日
(2014年7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