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暑期广泛开展中学生“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精神,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中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确定这样一个主题,旨在突出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思想道德教育内涵,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引导广大中学生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增强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适应力,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今年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个一”。
1.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场所。通过参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瞻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举办夏令营、“革命圣地游”、“红色游”,考察城市、农村建设成就,浏览“血铸中华”、“民族魂”爱国主义网站等多种形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2.参加一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立足于所在社区,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道德实践,接受社会公德教育。
3.为回报父母、长辈做一件实事。通过为父母、长辈做饭、洗衣、整理家务,或过生日等多种形式,接受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
4.学习一项生产生活技能或自理自护知识。通过实际动手实践,学习生产劳动、工艺制作、日常生活实务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学习自我保护、生存安全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社会适应能力教育。
三、活动原则
组织中学生开展 “四个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就近就便的原则,立足于学生所在社区、乡村,便于学生广泛参与;(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可以个人分散活动,可以就近自由组合活动,也可以由学校出面组织一些集中性的重点活动;(三)力所能及的原则,活动的设计和安排要以学生可以做到为前提,不能成为学生的负担;(四)保障安全的原则,要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保障措施,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地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要把“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制定方案,尽早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积极支持活动的开展。共青团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各市县级团组织,要集中力量,明确责任,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从指导教师、经费等方面保证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学校要把“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在放假前布置给每一位学生,并就开展好这项活动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做好动员工作。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要予以适当的记载认证。要努力增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意识,使学生完成“四个一”活动内容,真正在活动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三)突出重点,以点促面。各地要围绕“四个一”,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和开展一些集中性示范性的重点活动,吸引带动学生广泛参与。特别要突出活动主题,有重点地组织一批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的团队,集中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记者深入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学生的实际感受。要通过工作简报等方式,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要在开学后专门组织一次班会或团会,交流活动经历和体会。通过校报、校内广播站、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展示本校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况,使更多的学生受到教育。
请各地将活动方案、重点团队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学中专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与校外教育处。活动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表彰。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4年6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