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武警部队各总队、机动部队、指挥部、直属学院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共青团十六大精神,推动以“思想工作联抓、人才培养联手、公益事业联做、文体活动联谊”为主要内容的“四联”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热情,按照中青办联发〔2006〕6号文件要求,共青团中央和武警总部决定评选表彰2008年度警地“四联”活动“双十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1.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为:县(团、处)级(含)以下基层单位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计划有安排,活动开展有指导,人力物力财力有保障;警地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青年人才、推动公益事业、活跃文化氛围等方面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认可度高。
2.警地“四联”活动“十佳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为:处级(团职)(含)以下干部;模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四联”活动中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模范作用明显,工作成绩突出,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部队全面建设、有效履行使命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高度信任和普遍认可。
二、评选推荐实施办法
表彰的候选对象,采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与武警总队、机动部队、警种部队、直属学院政治部联合协商、考察把关的办法,共同签署意见,推荐团组织、武警系统候选单位各1个,并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1名“十佳个人”候选人。11月上旬由警地“四联”活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警地“四联”活动“双十佳”评选组织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评选出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和“十佳个人”初选对象。11月中旬对部分初选对象进行考察核实。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警地“四联”活动的新鲜经验,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营造警地“四联”活动氛围,提高活动的质量效益。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警地“四联”活动的社会影响。候选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准备推荐材料,上报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表各4份(均用A4纸打印),并于10月30日前报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社区工作处。
联 系 人:孙波 联系电话:010-85212817 电子邮箱:tzysqc@vip.163.com
附件:1.全国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申报表(下载) 2.全国警地“四联”活动“十佳个人”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武警部队政治部
2008年9月25日
(2008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