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局),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投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2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1.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示范建设青年林。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黄河流域青少年植树行动”,动员黄河流域的青少年植树造林。共青团中央将重点支持黄河干流流经的县建设示范青年林(通知另发)。黄河流域的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绿化、林业部门的合作,广泛进行社会化动员和筹资,根据当地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扎实推进青年林建设。
2.围绕大江大河流域,开展青少年植树活动。围绕地域、区域内大江大河的生态保护,配合绿化、林业部门整体的造林绿化规划,积极筹集资金组织青少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动员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纪念林、认养领养林木绿地;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动员,联合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车友会等各类兴趣协会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团组织以流域或地域为单位联合开展青少年植树等活动。
3.采取多种形式,动员青少年参与城乡造林绿化。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种养纪念树,见证我成长”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直接参加植树劳动,并结合各地实际动员青少年大力开展身边增绿。通过种植和认建认养树木(或绿地、林地)、开展房前屋后等“四旁”植树、参加乡镇村屯和城镇乡村道路绿化、抚育树木和养护管理林木绿地等多种方式植绿、爱绿、护绿、兴绿,共建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集中资源向基层倾斜,以小额资助的方式支持和引导乡镇团组织开展植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团组织通过小额贷款、贴息、担保方式创新等方式支持青年从事林业创业。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是今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是组织动员青少年参与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引导青少年进行生态环保道德实践的重要载体。各地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支持;要完善制度设计,把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和牵动基层开展工作;要在活动设计和组织过程中,注重动员青少年普遍参与。
2.健全机制。各级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加强合作,定期沟通情况,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筹资与动员等,绿化、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将青少年植树活动纳入当地生态建设总体工作计划,加强技术指导,与团组织商定适宜青少年参与的身边增绿活动等。各省级团委要建立督导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动态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对各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进行通报。
3.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强宣传工作,将植树造林与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理念相结合,重视发挥手机短信、微博、播客等新媒体的作用;要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挖掘和树立优秀典型,将其纳入各级“母亲河奖”评选表彰范围。示范青年林所在县的团组织要重视通过媒体及时展示建设情况。
请于2月20日前将有关安排、特色活动和新闻线索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生态环保处。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王薛钢 电 话:010-85212453 传 真:010-85212455 电子邮箱:85212015@163.com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魏晓双 电 话:010-84238511 传 真:010-84239231 电子邮箱:bumenchu@126.com
共青团中央 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2012年2月6日
(2012年2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