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团的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中央机关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有关活动。对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报刊网站等团属新闻宣传阵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
2.组织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服务、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挑战杯"竞赛、"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成才。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从工作资源、工作力量、工作载体等方面,大力支持和推动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以及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等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4.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实施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会作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帮助和服务。
5.反映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全国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各级"两会"提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和建议。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参与和推动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巩固和扩大党领导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
7.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开展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开展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共青团中央机关本级。
2.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2 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表3 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表4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点击查看大图)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注:共青团中央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中央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共青团中央2014年收支总预算47059.95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4年收入预算47059.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80.2万元,占9.1%;财政拨款收入42179.75万元,占89.6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30万元,占0.49%;其他收入370万元,占0.79%。
三、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4年支出预算470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7万元,占13.05%;项目支出40688.25万元,占86.4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30万元,占0.49%。
四、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共青团中央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2179.75万元,占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的89.63%,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738.13万元,减少6.1%。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占84.4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占6.09%;教育(类)占3.88%;科学技术(类)占3.56%;住房保障支出(类)占1.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占0.99%。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如下。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2179.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14.74万元,比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12.04万元,增长2.67%。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1300.91万元,比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95.9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柬埔寨百名青年访华、中国和拉美青年政治家论坛、波兰50名青年代表访华等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14年不再安排。
3. 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比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4.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636.73万元,比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83.27万元,减少14.75%。主要原因:按照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消化力度的要求,2014 年部分开支通过动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
5.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万元,比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青少年信息服务云平台IPv6升级改造项目。
6.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569万元,与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持平。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比2013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400万元。2013年安排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400万元,2014年初无此事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4.17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减少22万元,减少5.42%。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2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3.01%。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0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5.26%。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万元,与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持平。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0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减少40万元,减少17.39%。
五、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1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33万元,公务接待费12.88万元。2014年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23.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3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12万元。2013年预算执行数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230.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07.18,主要是有的出访项目延后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31万元以及公务接待费减少19.1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共青团中央开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和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主要项目有:包括"我的中国梦"、"我与祖国共奋进"、"红领巾心向党"、大学生骨干培养、青年就业创业、关爱农民工子女系列活动、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内容的青少年教育事业专项经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项目、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万人计划、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青少年工作者、杰出青年培训以及中国和巴基斯坦百名青年互访项目、中国和印度百名青年互访项目、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百名青年互访、中国和马来西亚百名青年互访、中国和俄罗斯百名青年互访、百名韩国青年访华项目、"中德未来之桥"交流营等项目。
七、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运行费、培训业务费。
九、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青少年信息服务云平台IPv6升级改造项目。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