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共青团中央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共青团中央)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有关活动。对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报刊网站等团属新闻宣传阵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

  2.组织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从工作资源、工作力量、工作载体等方面,大力支持和推动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以及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等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服务、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挑战杯”竞赛、“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成才。

  3.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实施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会作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和助残阳光行动。

  4.反映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全国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各级“两会”提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和建议。参与和推动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履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6.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巩固和扩大党领导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

  7.开展青年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青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国家青年外事政策。开展与国外青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开展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共青团中央机关本级。机关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和机关党委。

  2.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收入总计78909.08万元,支出总计78909.08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08.0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规模扩大,收支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0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51.04万元,占95.5%;经营收入1656.17万元,占2.8%;其他收入1004.99万元,占1.7%。

图2:收入决算

  三、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6.96万元,占12.7%;项目支出52052.66万元,占85.6%;经营支出1021.48万元,占1.7%。

图3:支出决算

  四、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4575.32万元。与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22.6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规模扩大,收支决算相应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部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58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与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58.7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规模扩大,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768.54万元,占81.53%;外交(类)支出21.6万元,占0.04%;教育(类)支出4339.42万元,占7.4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85.94万元,占9.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42万元,占1.03%;住房保障(类)支出468.23万元,占0.8%。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79.7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8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二是大力消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14.74万元,支出决算为52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筹动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1300.91万元,支出决算为4251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规模扩大,执行过程中追加了预算;二是大力消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3.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该科目未申请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推动我与亚洲区域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追加安排“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2014年度(第10届)大湄公河次区域青年友好交流及上合组织青年领导人研修”项目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6.7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所属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2012年经批准成立,因银行账户问题,开办费在2013年开始支出,2014年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全部消化。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9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该科目未申请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816.94万元。主要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跨年度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4.17万元,支出决算为56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追加安排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财政拨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追加安排离退休管理机构人员津贴补贴财政拨款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安排新增人员及补发级差补贴。

  六、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3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7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0.21万元,支出决算为936.33万元,完成预算的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63.11万元万元,完成预算的6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受国外合作方、国际组织工作安排的影响,部分因公出访任务未能实施。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63.11万元,占8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0.33万元,占1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8万元,占1.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63.11万元。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与77个国家的143个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政党青年组织和涉及青年事务的社会团体,24个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青年组织,以及台港澳地区青少年团体和青年组织有着交往关系。2014年共组派青少年交流团组54个、1322人次。其中,赴国外访问团组40个、1182人次;赴台港澳地区访问团组14个、140人次。经费用于出访人员出国(境)旅费、境外食宿费、公杂费、签证费、集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0.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8万元。支出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用于接待专家学者及地方团干部餐费等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共青团中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6.66万元,比2013年减少64.99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共青团中央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青团中央共有车辆43辆,其中:部级领导工作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41辆。(按照中央和国家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我委在2014年11月上交了21辆公务用车,因中直管理局未完成资产核销手续,仍按原数量填报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共青团中央开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和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运行费、培训业务费。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