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大团干部选拔、培养、
管理和输送力度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云南省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一些非常明确的规定,充分体现出对团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输送的力度。
在团干部的选拔配备方面:一是通过公开选拔,进一步配强团干部队伍。各州市及县(市、区)团委,至少有一名副书记通过公开选拔产生,选拔范围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逐步扩大到“两新”组织和大学生村官等。二是严格选配条件,进一步提高团干部队伍素质。县(市、区)级以上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应专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学历的人选。三是明确基层单位团干部编制,进一步保证团组织工作力量。大中专院校应在本校现有编制总额内配备团干部,在校学生数在10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的配备不得少于5人;10000人至25000人的学校,不得少于9人;25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得少于12人。国有企业单位青年职工在500人以上的,团委应设置1至2名专职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应配备2至3名专职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职工在3000人以上的,至少要配备2名专职团干部和2至3名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职工在5000人以上的,由企业党组织按照比例适当增加团干部职数。
在团干部的教育管理方面:一是借助党组织力量,加强团干部培养。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中,积极支持各级团组织定期抽调团干部参加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0%的团干部;加强团干部的实践锻炼,由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统筹安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团干部到基层培养锻炼,或到上级机关、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二是通过开展基层调研,加强团干部的作风建设。州市以上团委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县级以上团委的一般干部不少于1个月,形成团干部下县驻村、开展调研、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团干部协管机制。各级党组织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免调动,同时抄送上一级团组织备案。各级团组织要对下一级团组织实施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团的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团组织的同级党组织,为党组织考察、使用团干部提供依据。
在团干部的转岗输送方面:各级团组织制定转岗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协助团组织做好工作。因工作调动出现团的领导班子缺额情况,应在3个月内配齐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