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在解决“覆盖面”
和“影响力”两大难题上取得新进展
自2014年全团启动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以来,共有440个地市、区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累计新建直属团组织11.18万个,参与共建成员单位总数超过15万家,建立各类青少年工作阵地1.61万个,开展区域性活动9.63万余次。在工作推进中,各级共青团注重做好组织共建、活动联动和制度保障三方面工作,着力破解基层团组织条块分割、力量薄弱、工作重叠等难题,扩大了有效覆盖面,增强了吸引凝聚力。
一、做好“共建”的文章,创新组织格局
各地大力统筹组织资源,普遍建立城市街道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并依托这一架构和平台,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主导作用,推动各类组织之间的共建、共赢、共享,建立区域性联建共建的组织格局,有效推动团组织从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转变。
一是坚持党建带动。各地主动借鉴区域化党建经验,积极为区域化团建工作开展争取支持。北京、四川等省份及多个地市级团委联合党委组织部门发文及召开会议,将区域化团建纳入党建总体部署;上海将区域化团建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团组织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区域化大党建的格局下推动区域化团建工作;辽宁、河南等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推进区域化团建工作;吉林、江西、甘肃等地通过邀请街道党政领导参加共建委联席会议或担任顾问等方式,争取党政领导对区域化团建工作的支持;江苏徐州、安徽铜陵、湖北襄阳等地将区域化团建开展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定期通报,并进行联合督导。
二是强化组织培育。推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组织融入区域化工作格局。浙江、重庆、贵州等地通过召开驻外团工委工作会议、签订共建协议,推动驻外团组织融入区域化团建;吉林、河南等地推动非公企业团建和区域化团建相结合,吸纳没有建团的非公企业加入共建委员会,为企业建团创造条件;山东新泰、临沂等地市在区域共建的基础上,探索成立企业团建联盟、驻地企业联席会、城区村居连片共建委员会等。
三是推动系统(行业)团组织、社会组织“双融入”。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全国铁道团委、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汽车行业团指委等系统行业团组织通过下发文件,动员全系统各级组织参与所在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地主动对接,将区域内各系统(行业)团组织、各类青年社会组织融入区域化团建格局。山西联合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开展“区域化团建争做领头雁”活动,将全省金融团组织融入区域化团建并建立了实体阵地;重庆联合市国资委团工委开展“国企构建区域化团建·新风接力共建市民学校”活动;上海、江苏依托区域化团建搭建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平台;广西开展“千号、千企、百校”结对共建大行动;陕西遴选100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100个重点街道开展结对共建,融入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此外,北京、河北、天津、广东、云南、甘肃等十余个省市主动联系属地驻外团组织推进融入区域化团建。
二、做好“联动”的文章,激发基层活力
各地结合实际,大力促进区域内资源共享、阵地共用、活动共促,整合区域内团组织、社会组织和青年力量,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团组织的生机活力。
一是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目前,在第一批试点的4200个街道中,平均每个街道建有2.4个活动阵地、2个新媒体工作平台,能够有效联系5个社会组织,能够有效依托共建委员会凝聚区域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区域活动和服务。同时,各地依托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对青年和青年社会组织的有效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加强对青年的吸引和凝聚。北京、山西、上海、广东、江西、重庆等地依托青年汇、青春家园、青年中心、亲青家园、青年空间、市民学校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实体化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和活动,吸引各类青年和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参与。
二是推广“双网互动”工作模式。浙江创新实施“网上+网下”、“网格+网络”的双网互动工作模式,依托网格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库,将流动青年纳入网格内青年组织,取得良好效果。各地积极建设网上工作平台,拓展“网上+网下”青年活动空间,实现对青年网上与网下的多重覆盖。如福建建立“数字共青团”平台,北京建立区域化团建网站,黑龙江建立“一区域一微信”网上阵地,湖北建设网上“青年之家”,广西开发使用青年交流手机客户端。
三是打造区域品牌工作项目。以青年需求为导向,依托区域化团建构建纵横交织的组织网络和资源平台,在贴近青年、服务青年中实现区域化的深入活跃。如广东打造“粤团聚”网,通过“平台+活动+服务”为青年交友婚恋提供服务;云南开展“七彩工程”;广西打造“社区微公益行动”、“新市民培训计划”等区域品牌工作项目。同时,注重将团的工作从8小时之内向8小时之外拓展,进一步扩大对外来务工青年、流动大学毕业生的联系和服务。
三、做好“深化”的文章,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在推进区域化团建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注重顶层设计、制度保障、骨干培养、资源整合,推动各级团组织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参与机制。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团的领导机关、系统(行业)团组织等参与区域化团建的工作机制。如推广江苏团省委、金融团工委“双报到”工作制度(即团组织到街道报到,团干部到社区报到)。天津、辽宁、吉林、江西、湖北、湖南、青海等15个省份专题部署落实“双报到”工作,其中,黑龙江、安徽等地建立双报到工作台账;河南将团省委学校部纳入河南区域化团建小组成员,联合推动省管高校团组织到街道报到;江苏开发区域化团建双报到手机APP系统,实现手机报到和实地报到相结合。
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各地普遍建立区域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建委员会轮值主席制度,形成区域化的议事协商、资源整合、人才培养、活动共联、信息共享等运行机制。江西建立省、市两级帮建机制,整合省直属单位、省属高校团组织资源与街道团组织对接。四川建立结对帮扶、承诺践诺等工作机制。广东推动建立驻粤团组织与流入地团组织工作协调机制,选派专职团干部兼任驻外团组织副书记或委员。上海、江苏等地由区级团委统筹条块内各类资源打包下放给基层团组织,将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作为实施平台。
三是改进评价机制。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青海等省份将参与区域化团建工作情况纳入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等团内重要评选表彰,并注重听取所在街道团工委的意见。同时,树立日常化、过程化、实效性导向,科学设立和实施重点工作项目核查督办和评价通报机制,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