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推进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在各地团组织与国家开发银行、邮储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下,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在了解各地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6月份小额贷款月报数据,分析梳理了近期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运行情况。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运转良好
为有效解决青年创业融资难问题,团中央、国开行自2006年起共同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确定了“直贷、转贷、统贷”三种项目实施的模式。截至2008年12月,全国共有22个省(市、区)实施了该项目,累计发放小额贷款总额7.21亿元。为了进一步深化项目,以惠及更多初次创业的青年,今年3月,共青团中央、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8号),引导各地团组织依托国开行在各地组建的市县合作平台,推动此项目更加广泛地实施。6月份,通过团组织向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共计17977万元,贷款项目共计730个,扶持创业青年共计804人次,带动就业青年共计9068人次。其中,由青海团省委牵头,与国开行青海分行共同组建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的运转,按照原有的“统贷模式”继续深化合作,走上了长期有序的轨道。天津蓟县团委作为国开行“市县合作机制”试点市县,联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建了“蓟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团县委副书记兼任“开发办”副主任,负责协调为创业青年贷款。辽宁省作为国家开发银行推行德国IPC金融公司微小企业贷款交易系统的试点,由团省委、国开行辽宁分行共同探索安全、便捷的小额贷款工作模式。初步设想是,由省青年创业基金会作为省级融资平台和国开行统一授信主体,同时依托各地市成立的青年创业促进会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广西团区委组织国开行广西分行、自治区农信社等9家金融机构组成“银团”,为“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提供200亿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国开行广西分行提供6亿元授信额度。湖南团省委采用“团组织+市县合作融资机构+担保公司”的模式,依托长沙金信担保公司、汨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永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机构,探索与国开行湖南分行合作的风险代偿机制。
二、与地方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有了新突破
各地在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同时,不断拓宽青年创业融资途径,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地方性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了务实合作。据统计,6月份,各地团组织与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向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共计107309.88万元,贷款项目共计2712个,扶持创业青年共计5673人次,带动就业青年共计15568人次。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方面。天津团市委与邮储银行天津分行合作实施“天津青年创业成长小额贷款项目”,目前已发放小额贷款2106万元;四川团省委与邮储银行四川分行开展合作,针对评选出的诚实守信青年发放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2%的奖金作为专项奖励;福建团省委与邮储银行福建分行合作发行“绿卡青年卡”(联名借记卡),并为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提供财政贴息,团省委还争取了专项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推动合作的顺利开展;广东中山团市委推动政府对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提供贴息,由邮储银行中山分行提供部分补贴专款。在与地方商业银行合作方面。重庆团市委通过与重庆商业银行合作实施“阳光行动”,由重庆银行提供10亿元授信额度,县(区)团组织在授信额度内推荐青年创业项目,可享受国家基准利率贷款;广西团区委与北部湾银行密切合作,实现小额贷款57000万元;上海团市委与上海银行搭建上海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平台,为共青团组织推荐的优秀青年创业企业建立贷款“绿色通道”,并实施青年创业企业“成长规划”,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优先提供金融支持服务;江苏盐城团市委与交通银行盐城分行合作,实现小额贷款9100万元,苏州团市委与5家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实现小额贷款1588万元。
三、近期举措
从目前项目进展情况看,城市战线各级团组织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扩大初次创业青年贷款项目覆盖率。二是进一步简化小额贷款手续、创新运行模式。三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针对上述情况,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拟于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统一思想,加强培训。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清晰工作思路,切实将普遍性原则融入到项目推进过程中,及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结合项目操作实际,开展相关金融知识的培训,丰富团干部的金融知识,提高团干部的专业水平。
2.探索创新,推广经验。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加强交流沟通,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创新小额贷款产品,努力实现在风险分担、担保创新、简化贷款手续、丰富运行模式等方面有新突破;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争取贴息、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探索与中国邮政储蓄的合作模式,将共青团的组织优势、联结优势与邮储银行网点多、机制灵活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充分体现小额贷款的普遍性原则。有条件的省市要建立创业就业基金,探索创新基金投放和资金回流模式,发挥支持引导性作用,突现基金的良性运作和增值。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将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及时将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简报形式下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在时机成熟时,组织全国性的交流研讨。
3.完善信息系统,强化工作督查。进一步完善城市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定期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各地情况、把握工作进度、推动项目实施、开展督导核查,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各省级团委要根据团中央制定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月报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本区域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目标管理体系、统计分析体系,建立创业细化项目数据库,加强创业(贷款)青年的档案资料管理和跟踪服务;强化贷款对就业贡献度的统计分析,对贷款规模、扶持创业青年人数、带动青年就业人数等数据进行综合考量。同时,建立与银行等合作机构的信息沟通机制。
附: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月报统计表(6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