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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期
(总第87期)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编
2011年08月04日
 

2011年1至6月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团组织继续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作为重点,全面部署,全力推进,全程攻坚。截至6月30日,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5.3万个,社会组织团组织7465个,国有企业团组织1105个,覆盖35岁以下青年323.5万人,其中团员164.7万人。非公有制企业建团总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64.5%。

  各省(区、市)团委认真部署落实,层层分解目标,着力建立机制。在推动建团方面,用深用透已有工作路径,重点通过党建带动、园区推动、行业牵动等带动性强的工作路径提高建团效率,同时不断探索和丰富新的工作路径,在工建促团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在机制建设方面,完善了目标考核、靠前督导、台账管理、进度通报等工作机制,着力强化过程管理;在活力提升方面,通过规范基础团务、提供资源支持、提供工作指导、开展干部培训、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各类活动,整体上活跃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进度。截至6月30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以上的省份有20个,分别为重庆、新疆、云南、河南、四川、吉林、贵州、黑龙江、湖南、海南、江西、青海、河北、辽宁、陕西、天津、广西、甘肃、北京、山西。其中,重庆、新疆、云南、河南、四川等5个省份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滞后的省份为西藏,今年新建团数为0。

  2.工作节奏。以每月新建团组织数作为考量因素,1月新增2329家,2月新增2929家,3月新增6781家,4月新增6286家,5月新增10830家,6月新增23638家。进入5月以后,增量大幅增加,与大部分省份将5-9月作为攻坚阶段全力推进的工作部署相吻合,也与团中央整体工作节奏安排相一致。

  3.团青比例。全面启动非公团建工作以来,团组织平均青年数和团员数逐步降低,团青比例逐步升高。2010年上半年,平均青年数为86人,团员数为38人,团青比为44%;2010年下半年,平均青年数为58人,团员数为24人,团青比为41%;今年上半年,平均青年数为50人,团员数为26人,团青比为52%。结合日常调研和与各地工作沟通的情况,我们判断工作启动初期,着力推动规模较大企业建团,青年人数较多,同时由于企业存续时间较长,团青比例较低;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新建团企业的规模逐步变小,特别是在餐饮、酒店以及大量劳动密集型的小型企业的建团比重逐步上升,团青比例呈现上升趋势。

  4.工作信息。台账数据库工作信息录入情况显示,各省级团委共召开相关工作会议121次,下发文件153个,采取各类工作措施204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报道47篇。除西藏目前仍停留在调研摸底阶段外,各省总体工作态势良好,工作力度到位。

  二、充分运用普遍性的工作路径,提高建团效率

  各地在用足用透原有工作路径的基础上,对一些普遍性较强、效果较好的路径加大了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和丰富新的工作路径。

  1.运用普遍性工作路径,加快组织覆盖。一是普遍借助党建工作成果和工作格局带动建团。河南、四川、吉林、河北、广西、陕西、天津、山西、北京、上海、福建、云南、湖南、宁夏等地,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格局和考核体系。重庆、黑龙江、海南、广东等地在成立“两新”组织团工委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两新”组织党团工作“共建、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二是普遍依托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实现纵向建团。山西、重庆、吉林、江苏、河北、北京、四川、海南、天津、上海、浙江、甘肃、青海等地着力推动行业建团,分别与工商局、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商务厅、旅游局、发改委、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人社厅、环保局、工商联、个私协等相关部门合作,出台相关政策,依托行政链条和管理模式推进建团。河南、湖北、辽宁、广西、黑龙江、江西、广东等地,在美容美发、烹饪酒店、汽车装饰、保安、家政、服装、软件等行业协会中推动团建。河南成立了服装行业团工委,并推动近1000家服装企业成立团组织,湖北把十大行业列为推进重点,推动行业内非公企业建团工作。三是普遍依托产业园区等企业集聚区实现区域化建团。辽宁、山东、河南、山西、北京、湖北、重庆、广西、贵州、四川、新疆、陕西、宁夏、安徽等地,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园区、专业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党组织支持,推进园区企业团建。辽宁围绕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56家主导产业园区,辽宁沿海经济带42家重点园区,推进园区建团;河南目前共在全省18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中的172个建立了团组织。

  2.深入研究探索,丰富建团新路径。在2010年总结梳理的路径基础上,各地又探索了一些新的工作路径。一是借助工会组织网络和工作力量建团。吉林、辽宁、新疆、福建、广东等地,与工会组织联合推进团建工作,实施阵地联用、活动联办、制度联建。吉林团省委与省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省非公企业中开展工团共建工作的通知》,明确经过两年努力,在已建立工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实现全覆盖。二是发挥编外团干部和志愿者等群体作用推动建团。新疆、黑龙江、河南、北京、广东、贵州、陕西、青海等地,发挥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驻外团工委的编外团干部,以及高校挂职团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的作用,请他们担任非公团建联络员、指导员和监督员,一对一推进。三是结合地方特点进行有益探索。北京等地充分利用企业总部集中的优势,推动总部带动分支建团的模式,北京团市委先后在肯德基、新东方、吉野家等企业建立了团组织,四川团省委在新希望集团建立了团组织。河南、山东、重庆等地充分利用见习基地、青年文明号、志愿者等共青团品牌工作和资源优势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建设,河南省发放青年助业贷款的229家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了团组织。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管理

  1.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地普遍建立了台账管理、工作考评、调研督导、逐级核查、进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广西、河南、山东、吉林、陕西、广东等地,明确工作责任,实行月末通报进展,季末调度讲评,年末严格考核。湖北、重庆、辽宁、山东、四川、新疆、河北、福建、浙江、广东、海南等地,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包片负责、定期督导等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督导,探索工作路径,把握工作动态,优化工作环境。辽宁、重庆、河南、四川、北京、江西、安徽等地,严格建团工作台帐管理,做到随建随录,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或实地核查,确保建团信息准确可靠。

  2.全面掌握各地工作信息。各省级团委的工作措施及相关工作信息同步录入台账系统,各地市、区县团委的相关工作情况录入工作正在逐步推进。通过将工作信息板块与台账管理、工作考评、调研督导和逐级核查等工作机制的综合运用,过程化管理信息平台已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3.明确不同层级的工作要求。针对不同组织层级制定不同的过程管理要求。团中央对于省级团委侧重于考核统筹安排,主要包括工作部署、政策支持、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和相关机制的建立。部分省市明确了不同层级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地市级团委侧重于统筹推进,主要包括工作推动、目标分解、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路径探索和活力提升等;区县级团委侧重于具体执行,主要包括工作落实、目标具化、台账管理、政策落实、活动开展和基础团务等。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实时控制功能,加强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以便及时客观地把握各地工作进展、工作举措、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实现全过程管理。

  四、外部推动与企业主动相结合,促进组织活力提升

  今年以来,各级各地团组织采取外部活动推动与激发企业内部活力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团的活力,不少非公企业结合6个切入点,开展符合企业特点的工作,促进了组织和工作活跃。

  1.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力提升。一是规范基础团务。黑龙江、陕西、河南、山东等地,着力加强非公企业团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完善团员名册等资料档案,建立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河南加强“标准化团室”的建设,以“七个有”为标准,推进团室规范化,目前已建立标准化团室1019个。二是提供资源支持。新疆团区委与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实现了团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由企业专项拨发,以及纳入管理费用,据实进行税前扣除。北京、上海、广东、新疆兵团等地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对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提供经费支持。重庆、辽宁、陕西等地为企业配发成套团务用品。三是提供工作指导。湖北、重庆、四川等地,给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选派团建指导员,定期沟通、实时指导,规范新建团组织的工作开展,促进共青团工作的活跃。福建、海南、上海、陕西等地,编印下发《建团流程标准》、《工作指导手册》、《工作案例选编》等,供新建团组织学习应用。四是搭建共建及交流平台。江苏、天津、河南、四川、山东、广东、江西等地,按照地域相邻、业务关联、活动便利的原则进行统筹共建,实现组织统筹联建、信息统筹共享、文化统筹交流、活动统筹安排。上海、陕西等地,依托组织格局创新成果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促进体制内外团的工作交流及青年交流。五是开展干部业务培训。辽宁、河南、重庆、黑龙江、新疆、北京、天津、福建、江西、四川、内蒙古、新疆兵团等地,组织开展了较大范围的干部培训,着力提升非公企业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六是开展区域性主题活动。北京开展了“百万青工,岗位建功”行动,河南开展了“非公企业团组织优秀活动项目竞赛”,黑龙江开展“提质增效、岗位建功,争创团青模范岗”活动,广东团省委联合省直八家单位联合实施“鲲鹏展翅”——广东促进务工青年素质提升计划,湖南组织非公企业参加全省“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浙江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开展“双争创先”活动,内蒙古组织非公企业开展“创先争优—青年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

  2.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自主开展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活动。就今年调研以及案例收集的情况看,形式政策宣讲、教育培训、专题学习等思想性活动,岗位培训、导师带徒、技能比武、“五小”成果、劳动竞赛、献计献策等技能性活动,体育竞赛、文艺汇演、交友联谊、情绪疏导、人文关怀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学团章、举团旗、带团徽、唱团歌等增强团员青年的组织意识和团员意识的活动,在非公企业团组织中得到普遍开展。

  五、各地工作总体性评估

  今年以来,各地团组织按照团中央要求,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探索路径、建立机制、提升活力,借助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部署,广泛扩大组织覆盖,切实联系团员青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团组织工作精力不集中的情况。工作进展较好的地区有:

  重庆: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4956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5.2%。争取市委两新工委支持,把“两新”团建纳入“两新”党建工作格局,实现“两新”组织党团工作“共建、共评、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汽摩、装备、化工、冶金等支柱产业龙头企业的资源优势,根据产业链条,通过上游企业指导下游配套企业建立团的组织,形成行业联合推进的工作局面;组建“两新”团建讲师团,分赴全市41个区县和北部新区对所有“两新”组织团干部进行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新疆: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681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6.2%。对全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已覆盖的16158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分类汇总,制定《工作任务指导目标》,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层级对具体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基层团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基层团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团青工作实操能力;与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按照企业35岁以下青年职工工资总额0.5%左右的比例,将团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并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据实进行税前扣除。

  云南: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1328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2.8%。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绩效纳入对州市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的考核评价体系;依托行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推动组织建设;开展“青春彩云南,创先争优促发展”活动以及“青春彩云南?团建工作竞赛”,扩大组织覆盖,提升组织活力。

  河南: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3197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6%。坚持党建带动,联合省委组织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我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依托驻外团组织探索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推进组织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助推建团,在全省18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中的172个建立团组织;成立服装行业协会团工委,推动近千家服装企业成立团组织;以“七个有”为标准,推进团室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建立标准化团室1019个;广泛开展“河南省非公企业团组织优秀活动项目竞赛”,已有1000余家非公企业参加活动,上报优秀活动项目832个。

  四川: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4145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6%。联合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深化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做到党团组织同步抓、党团教育同步搞、党团活动阵地同步建、党团班子同步加强、党团工作同步考核;重点推进工业园区、创业园区等代表性区域和餐饮业、旅游业、房产业、美容美发业、矿产业等行业建团工作,在部分区域和行业实现了组织大范围覆盖;利用重大产业项目和知名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建团,先后在富士康、新希望集团、富森?美家居、成都国美等知名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影响和带动相关企业建团。

  贵州: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891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9.1%。通过各类青年志愿者、基层组织格局创新选配的兼职团干部和青年春晖使者三类青年群体领建非公团组织;推动小服务、小作坊、小农合、小商贸、小旅游五类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对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予以资源支持,实行贷款申请优先、基地挂牌优先、技能培训优先等鼓励政策。

  吉林: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1240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5.4%。由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对非公企业团建目标任务、措施保障做出明确规定;与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关于在全省非公企业中开展工团共建工作的通知》,依托工建促团建,明确经过两年努力,在已建立工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实现全覆盖;与省工商局建立共建机制,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党团共建;与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11年底所有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中,具备建团条件的,建团率达到100%;与各市(州)团委签订《2011年团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作为对各市州团委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黑龙江:1-6月,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1210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7%。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建团。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在餐饮、旅游等行业成批集中建团,重点实现突破;通过不定期召开团建创新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建团月报制、“互检互学”活动、电话抽查、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广泛开展“提质增效、岗位建功,争创团青模范岗活动”,引导青年创佳绩、亮身份、展风采。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工作督导。城市部拟于8月份召开第二轮工作调度会,召集部分工作滞后的省级团委有关同志参加;8月份开展第二轮工作督导检查,再选择部分省份的县级团委进行工作实地检查。适时对各省台帐信息进行核查。

  2.完善过程管理机制。督促省级团委制定并完善台账管理、工作考评、调研督导、逐级核查、工作简报等工作机制,并建立起对各省的过程管理工作评价体系。

  3.加强工作指导。利用简报、要讯、新闻报道、书籍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督促各地加大非公企业团干部培训力度。7月底印发15万册《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案例》指导手册,指导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开展工作。

  4.提升组织活力。用足外部推动力量,积极整合行政资源和团内资源,为组织活力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动员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大力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培训工作,设计开展区域性主题活动,同时指导和帮助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活动。

  附件:
  2011年上半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团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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