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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期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编
2012年10月29日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专刊(十)

广西实行团干部分片包干督导制度
要求团区委干部每月下乡镇工作不少于10天

  团广西区委建立团干部分片包干督导制度,整合全区各级团组织力量集中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1.逐级分解任务。团区委5位书记分别负责联系包干一个片区(桂中、桂东、桂西、桂南、桂北),处级干部每人联系督导3-4个县(市、区),科级干部每人联系督导2个县(市、区),一般干部(含挂职干部、聘用人员)每人联系督导1个县(市、区)。市级团干督导员每人联系若干乡镇,实现全覆盖。县级团委将工作力量全部投入乡镇,充实乡镇团委力量,直接开展直属团组织建设。

  2.保证工作时间。团区委干部每月下乡镇不少于10天,团市、县委干部每月下乡镇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未下基层期间每周与基层团委联系和沟通工作不得少于2次。各级团组织建立考勤制度,由本级团委农青部每月汇总考勤记录后报书记班子。团区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片区督导员汇报下乡镇开展工作情况。

  3.明确5件实事。一是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每个乡镇团委每年不少于2万元工作经费。二是运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对乡镇团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制定各乡镇直属团组织建设规划及时间进度表,实行“建账销号”制度,做到“应建尽建,建一个,销一号”。四是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典型。五是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基层团组织,及时反馈,进行处理,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团区委领导及机关干部片区包干督导制度》的通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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