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专刊(十一)
河北、江西、江苏、陕西大力推进乡镇 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1.河北联合省委组织部部署推进工作。团省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集中召开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社、国土、农业、卫生、工商、林业、民政、银行、保险、电力、电信、联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11000多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所有乡镇在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建团任务。团省委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工作,并在每个市选择2个乡镇团委、共22家单位先行推进,以点带面。对直属团组织建设提出三个标准和“五个有”的要求:要由乡镇团委发文公布,要上报团县委和乡镇备案,要举行挂牌仪式;有团的办公(活动)场地、有团务必备用品、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分工、有工作计划。
2.江西四项措施强化机制保障。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纳入2012年全省设区市共青团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工作任务未完成、抽查不合格的,年底考核不评优。二是实行“评优挂钩”制。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纳入2012年度机关干部及部门考核,机关全体干部和11个部门的联系点任务不超额、抽查不优秀的,年底不评优。三是实行“责任状”制。明确团市委为责任主体、县(市、区)团委为推动主体、乡镇团委为执行主体。要求团县委向团市委签订工作责任状,确保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四是实行“反馈约谈”制。团省委党组根据月度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排名靠后的三个团市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于年底考核时反馈至各级党委。
3.江苏大力开展“百日集中行动”。一是实施“2345”工作计划。“2345”工作计划包括增量目标和总量目标两个部分,增量目标按照各市平均一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一个乡镇新建立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总量目标实行分类指导,人口在5万以下的乡镇直属团组织总量不少于30个,人口在5-10万乡镇不少于40个,人口在10万以上乡镇不少于50个。二是落实“拓展、理顺、规范、巩固”八字方针。通过拓展组织有效覆盖、理顺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及巩固基层团建成果等系列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印发《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工作手册》。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进度、双层挂钩工作要求及基层团组织设置审批程序,并附基层团建工作相关文件。四是开展示范乡镇建设活动。每个市选择2-3个乡镇开展示范建设活动,集中力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务,为其它乡镇开展工作提供样板。
4.陕西以大调研推动地市、县工作。团省委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6个调研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分赴10市1区开展大调研,了解农村青年分布状况、聚集方式、致富路径、建团模式等情况,为全面推进乡镇“大团委”建设工作提供支撑。调研组坚持“六个一”要求:一是与市、县党委分管领导会谈1次,二是与乡镇党委书记代表座谈1次,三是与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代表集中座谈1次,四是与农村青年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代表集中座谈1次,五是实地调研一批乡镇基层团组织,六是对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地研究1次;同时,实行工作联系制、目标责任考核制、工作通报制、工作调度制、工作协调制、信息报送制等六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