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工作简报->权益工作简报 -> 正文
第 3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4月23日
 

2007年全团权益工作要点

  2007年全团权益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以实施“青少年维权工程”为统揽,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1.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年”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向社会,围绕未成年人成长中的热点问题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教师和家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认清自己的权利,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党政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2.开展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活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针对一些社会关注、共青团可为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整合团组织工作力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积极运用团属活动阵地和培训力量,开展自护夏令营、假期自护学校等活动,拓展贴近未成年人特点的自护教育项目;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网瘾矫治等工作,广泛招募培训专业志愿者,科学有效地帮助未成年人解决网瘾等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围绕食品用品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家庭监护等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领域,抓住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少儿传媒、青少年文化产品和教育活动阵地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4.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积极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基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人、财、物各项保障措施。推动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强化职能,发挥指导、协调的作用,收集交流各地区、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组织研究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年度计划和专项政策,对地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督导检查。

  二、实施“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和诉求表达工作

  1.建立和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建立青少年来信来访、网上交流、热线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设立各种形式的青少年信息采集点,引导帮助青少年通过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专题报告、提案议案等形式向党政、人大、政协和社会反映青少年的诉求。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新闻发言人制度。探索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青年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的机制,发挥青年的代言人作用。

  2.参与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探索共青团组织参与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机制,主动向人大和党政部门提出青少年立法和政策建议,逐步完善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重点推动志愿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少年司法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的制定。依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或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具有操作性。

  3.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探索共青团组织参与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机制。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团组织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把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到团的具体工作和活动之中,努力办实事、求实效。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联合调研、工作联动、评优表彰等形式,推动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人大和党政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和监督,推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把惠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

  4.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广泛宣传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便于参与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他们贯彻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动员组织专职律师、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等各类法制志愿者,通过电影电视片、以案说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故事会、宣传栏、普法漫画等多种形式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积极参与解决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案件和问题

  1.推进工作机构和软硬件建设。成立全国、省、市三级12355青少年维权中心,免费配发安装全国12355信息中心管理系统、各地12355呼叫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和12355信息库等软件,分片区进行技术培训。统一开通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国信息管理系统和12355青少年维权网站。

  2.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层层抓好若干个试点城市,特别是选择前期热线建设中基础较好或有开发潜力的城市,给予多方面支持和指导,建设功能完善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呼叫中心。选择经济发展水平和青少年工作基础不同的城市,围绕咨询服务和实际帮助,培育总结相应的工作模式,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3.建立资源支撑体系。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关注和政策的支持,落实资金、编制、设备等保障。整合团属资源,通过签订协议、制定合作意向书等方式,推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单位和组织加强合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发展合作伙伴,筹资建立12355青少年维权基金,深入拓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维权领域。

  4.开展“12355维权行动”。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作用,建立青少年与团组织的直接联系,认真接听、接待青少年来人、来电和来信上访。针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个案,开展12355维权系列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查找严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或通过一定渠道向党政反映,动员团组织代表权益受侵害的青少年与有关方面交涉,解决问题。组织12355青少年维权律师队伍,支持权益受侵害的青少年寻求法律救济,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动员组织12355维权律师等维权力量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帮助。深化“青春红丝带”行动,依托12355热线电话,重点对进城务工青年和城市社区闲散青少年开展“面对面”的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

  四、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1.拓展“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领域。创建领域向与青少年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延伸。在创建和维权服务范围上,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拓展。在行业部门上,推动人大、政协和更多的党政部门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推动“青少年维权岗”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各部门工作中涉及青少年的重要问题和青少年反映强烈的维权问题,推动各级“青少年维权岗”认真履行职责,创新适应青少年需求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式,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的,适应青少年需求的司法和行政执法模式,开展经常性维权服务,为青少年提供有效帮助,为困难青少年办实事、解难事。

  3.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动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联合整治。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你身边行动、暑期自护行动、进校园(社区、农村)行动、帮困助学行动等系列延伸维权活动。采取“维权岗行动月”和“维权岗行动日”等形式,加大维权力度和宣传力度,提高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参与度。

  4.完善“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机制。动员组织“青少年维权岗”加强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其解决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送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建立“青少年维权岗”荣誉序列,推行星级荣誉制度。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实行逐级创建,严格督导考核,把是否解决侵害青少年权益问题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推行公示制度和联合评审制度。

  五、深入实施“为了明天工程”,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开展为了明天——强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流浪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关爱行动等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青年志愿者、专职社工关爱流浪和留守未成年人。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建立区域性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动员青少年自觉拒毒、防毒、远离毒品。

  2.推进“为了明天工程”重点工作项目。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建立完善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的有关政策,推进大中城市工读学校建设工程,把工读学校办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阵地。进一步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试点建设。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城市、城区(县)”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建设。

  3.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黑网吧”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站、校园周边娱乐场所以及黄赌毒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4.加强对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督导考核。细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标准和措施,改进考核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对日常工作的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分赴各地,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各地基层预防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六、加强共青团权益工作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

  1.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机构建设。调整权益部职能,扩充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工作内容。县级以上团委要明确权益工作职能并安排有关人员负责。基层团委、总支、支部要设立权益委员。加强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落实人财物各项保障措施。

  2.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建设。培育发展专职青少年维权队伍和维权志愿者队伍。加强权益工作专兼职团干部配备和乡镇以上团干部维权工作培训。推动采用政府或社会团体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动员和组织律师、新闻记者等各类志愿者和法人志愿者积极参加青少年维权工作。大力弘扬深入基层、解决个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3.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调查研究。发挥各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的作用,收集分析青少年维权信息,掌握动态,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促进维权工作实践。从共青团更好地履行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的角度,围绕推动“青少年维权工程”深入实施,针对青少年维权的基本问题和一些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持。

 
 相关链接:
[权益工作简报第33期]山东青岛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
[权益工作简报第32期] 山东团省委启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系列活动
[权益工作简报第31期] 重庆市政府重视12355服务台维权功能
[权益工作简报第30期]广东团省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权益工作简报第29期]北京团市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