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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期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编
2010年06月03日
 

山东青岛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

  近日,山东青岛市金门路街道挂牌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在基层乡镇(街道)层面率先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

  通过在乡镇(街道)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站开展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工作,是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有益尝试和重要的制度性探索,是共青团广泛联系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载体。

  为确保工作站的规范化运作,共青团青岛市委配合金门路街道党工委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机制:

  一是目标管理机制,即建立畅通的青少年普遍性诉求表达渠道、青少年事务普遍性突出问题、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协调解决机制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结对帮扶机制。

  二是建立一站、二组和四支队伍,包括:建立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成立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组、街道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协调小组;组建街道青少年事务研究会、青少年权益保护义务监督员队伍、青少年事务志愿者队伍以及青少年事务社区联络员队伍。

  三是开展四项工作,即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青少年事务活动,开展青少年事务专题研究,开展青少年事务义务监督活动,开展青少年事务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完善组织保障,包括:建立街道组织协调体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挂帅,街道有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及辖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青少年事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团工委),同时在每个社区明确1名社工作为青少年事务工作的社区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会议,协调解决青少年事务有关问题,对紧急且需马上解决的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建立调研视察制度,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1-2次集中性的青少年事务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建立专题调研制度,青少年事务研究会每年确定1-2项青少年事务的重点课题,形成专题报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建立定期“面对面”交流制度,每季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不同的青少年群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义务监督员代表以及志愿者团队代表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建立定期情况汇总制度,各团队每季度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各社区联络员每月将收集的诉求和意见分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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